欢迎访问

现在时间是:
工作人员查询: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报刊博览

女子酒后死亡,餐饮店和同饮者如何担责?

更新于 2023-05-18   | 浏览次数 547

朋友相聚,难免会饮酒助兴,但因饮酒无度,使欢乐的聚会演变成悲剧的情况在生活中也时有发生。家住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的李娟(化名)晚上连喝了两场酒,凌晨被送回家后,家人发现她已经没有脉搏,并最终死亡。李娟的家人将第二场聚会中与李娟一同饮酒的孙峰(化名)及涉事音乐餐厅起诉至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索赔40万元。这起因饮酒引发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件,法院怎么判?

去年12月的一天,赵博(化名)驾车到李娟所居住的小区,接上李娟,一同到三门峡市湖滨区一家饭店进餐饮酒。两人喝完一瓶白酒后,已经到了晚上9时,二人意犹未尽,又步行到附近的一家音乐餐厅,在包间内唱歌并饮酒助兴。1小时后,赵博打电话给自己的好朋友孙峰,让他过来一起唱歌喝酒,孙峰到这家音乐餐厅后,发现此时李娟已经喝醉。

三人一起唱歌喝酒至23时左右,李娟和赵博都呈现醉酒状态,孙峰先行离开,赵博要送李娟回家时,李娟说要先去一下卫生间,于是赵博在卫生间外等候,但等了许久不见李娟出来,赵博只好进卫生间寻找,发现李娟晕倒在地,于是,音乐餐厅的服务员和赵博一起将李娟架到赵博的车上。

第二天凌晨4时许,李娟的姐姐接到赵博的电话,得知李娟酒醉不省人事,于是乘出租车到音乐餐厅的停车场接李娟,凌晨5时许,李娟被姐姐和姐夫送到家中后,李娟的丈夫发现她已经没有了脉搏,立刻拨打120,但等救护车赶到后,李娟已死亡。

李娟的丈夫、女儿以及父母认为,音乐餐厅明知李娟处于醉酒状态,并在音乐餐厅卫生间内晕倒后不省人事,却未采取有效的救护措施,也未将李娟送至医院救治,更没有将李娟送交家属进行救治和监护,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使李娟在寒冷的冬夜数个小时昏迷于冰冷的车内,故音乐餐厅对李娟的死亡具有重大过错;孙峰明知赵博与李娟已经醉酒,呈互相搀扶状态,却自行离开,未尽照顾义务与安全送达义务,因此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音乐餐厅和孙峰赔偿李娟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共计40万元。

对此,音乐餐厅辩称,作为场所的经营者,李娟和赵博到店时,均是正常步行进店,音乐餐厅不可能知道二人之前有无饮酒。在二人离开时,赵博完全是清醒状态,并且和服务员一同将李娟抬出,音乐餐厅已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此外,李娟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对自己的身体状况、酒量大小有清醒的认识,在饮酒过程中应当自我控制,但李娟显然没有尽到自身的安全防范义务,过度饮酒。音乐餐厅无法客观预知每位顾客的饮酒量,不应过高苛责其承担过重注意义务。孙峰则辩称,他和李娟并不熟悉,且没有和李娟共同饮酒,也不知道她喝了多少,故不应承担责任。

湖滨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李娟死亡后,赵博与李娟的家属达成协议:赵博赔偿李娟家属各项损失共计20万元,李娟的家属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李娟死亡一事向赵博主张权利。

法院认为,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案的争议焦点是音乐餐厅和孙峰对于李娟的死亡有无过错。首先,从司法鉴定机构的司法鉴定报告可以看出,李娟死亡时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466.7mg/100ml,李娟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预见过量饮酒可能发生的损害后果,其过量饮酒存在过错,因此对于其死亡后果,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其次,音乐餐厅为顾客提供酒水,李娟在卫生间摔倒后,音乐餐厅工作人员帮助同行人员赵博将李娟抬至赵博车上,其已经履行了相应救助义务,在李娟有陪同人员的情况下,对于音乐餐厅的救助义务不能随意扩大,因此,李娟的家人主张音乐餐厅存在过错,没有法律依据。最后,孙峰是中途被赵博叫去的,在音乐餐厅的时间不足半个小时,在赵博和李娟离开前其已经离开,无法证明孙峰有劝酒、灌酒的行为,故孙峰对于李娟的死亡没有过错,要求其承担责任也没有法律依据。

对此,湖滨区人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的相关规定,驳回了李娟家人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后,李娟的家人上诉至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音乐餐厅作为餐饮行业,不可能认知来店消费顾客酒量情况,也不可能预知或干涉顾客离开后的去向。赵博是李娟的同行人员,音乐餐厅工作人员将李娟交与赵博后即产生李娟已安全的心理符合一般人的认知,一审法院据此认定音乐餐厅已经履行了相应救助义务并无不当。一审法院认为在有陪同人员的情况下,对于音乐餐厅的救助义务不能随意扩大亦无不妥。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该案审判长郭爱丽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该案中,音乐餐厅已经履行了相应救助义务,并且每个饮酒者都应对自己的生命安全负有最高的注意义务。在共同饮酒的特定场合,同饮人违反安全注意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同时,应以普通人的认知水平和行为能力作为同饮人安全注意义务的判断标准,不宜对同饮人过分苛责。

那么,推杯换盏时应注意哪些问题,才能既照顾好他人,又保护好自己?对此,郭爱丽提醒,强迫性劝酒、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以及未劝阻酒后驾车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同桌饮酒者需承担法律责任。每个饮酒者都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要注意自我保护,控制好自己的酒量,保护自身的安全;同时还要注意对共饮人进行照顾和保护,不要恶意劝酒,要善意地提醒饮酒者控制饮酒量;对过量饮酒者进行照顾和保护,千万不能放任不管,最好是把人安全送回家,由家里人进行照顾,或者护送到医院。

 

热线:010-52877375/76 版权所有:《金融周刊》 豫ICP备2023007820号-1
版权所有©2014-2015 www.365t.org 郑州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