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一点敬畏,
少一点傲慢。
01
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02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了一则令人大开眼界的案件,
事情要从2017年说起。
张某明、毛某明、张某三人
是探险爱好者,
他们早就听闻江西三清山
有个十分壮观的
“巨蟒出山”岩柱体,
又称巨蟒峰。
巨蟒峰可不是普通的山,
除了造型独特,
更重要的是
它是由风化和重力
崩解作用形成的,
历经亿万年不倒,
不仅是我国的名胜古迹,
更被列入世界自然遗产。
越是如此,
他们越想挑战。
为此他们进行了周密的计划,
选在一个凌晨,
避开景区管理人员开始行动。
当天,他们带上
电钻、岩钉、
铁锤、绳索等工具,
从巨蟒峰底部开始往上攀爬。
有危险的地方,
张某明就打上岩钉,
另外两人跟随他往上爬。
等他们爬到顶部时,
一共在巨蟒峰
打入了26个岩钉。
洋洋自得的3人
兴奋劲儿还没过,
就被闻讯而来的警方逮捕。
经过鉴定和评估,
他们对巨蟒峰造成的损失,
最低不低于1190万元。
考虑到三人的经济条件
和赔偿能力,
酌情减到600万。
03
三人傻了眼,
就在山上打点岩钉,
竟然要赔偿600万?
不仅如此,
他们还要支付专家费15万,
在全国媒体上公开道歉。
更严厉的是,
还面临刑事处罚。
一次探险
竟然得到这么重的处罚,
张某明觉得委屈极了:
巨蟒峰没人攀爬成功过,
自己一行三人上去了,
非但得不到表扬,
竟然面临天价赔偿,
还有牢狱之灾,
他觉得天都塌了。
他口口声声说
不知道要追究刑事责任,
但怎么可能没想到?
如果没想到,
会选择在凌晨上山
掩人耳目吗?
如果没想到,
会在微信里说:
“到三清山坐个牢,
也是人生梦想之一,
抓走关两天,吃吃班房饭”?
在法庭上,
他们始终觉得十分委屈,
各种狡辩。
一审判决宣判后,
他们依然觉得判罚太重,
赔偿太多,
当庭选择上诉。
好在二审判决之后,
法庭当中驳回上诉,
维持原判,
实在是大快人心!
有人说,
这样的判罚会不会太重了?
我觉得就是活该!
三清山景区
早就出台过规定,
禁止任何人
以任何形式攀爬巨蟒峰。
他们的破坏行为,
对巨蟒峰
造成了不可修复的伤害,
更缩短了巨蟒峰的寿命。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这不是勇敢,
是愚蠢,是鲁莽,
那他们就该为自己的行为
付出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