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关键时期,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为金融工作举旗定向、谋篇布局,为新时代新征程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公司治理司将学习宣传贯彻会议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按照金融监管总局党委部署,结合公司治理监管工作实际,以加快建设金融强国为目标,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全力构建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
一、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推动公司治理监管再上新台阶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加强党中央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做好金融工作的根本保证。公司治理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总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刻把握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促进工作大变样、监管大提升。一是筑牢党支部基层战斗堡垒。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巩固提升第一批主题教育成果,努力当好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二是推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推动国有银行保险机构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个环节,健全“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领导体制,完善和落实党委会前置研究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的有关要求。引导民营银行保险机构建立健全党的组织机构,积极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加强政治引领,建设先进企业文化。三是指导保险集团和金融控股公司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公司党委落实从严管党治党责任,切实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通过管干部、建班子、带队伍,探索形成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的具体实践和有效做法。
二、以践行“五大监管”为重点,展现强监管严监管新形象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公司治理司紧扣“五大监管”主题,以公司治理为主线,坚决做到“长牙带刺”,着力提高监管的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和协同性。一是加强对保险集团和金融控股公司的机构监管。研究建立规则趋同或统一的金融集团非现场监管框架,强化股东和董监高人员资质要求。明确金融控股公司功能定位,严格金融控股公司准入管理。二是加强股东行为监管。以公司治理监管评估促进治理行为规范化,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在股权管理、关联交易、内控合规、信息披露等领域提高管理能力。三是加强公司治理功能监管。研究制定健全金融机构治理的指导性文件,制定发布银行保险机构股东股权、关联交易等监管制度规则,扎牢制度“铁篱笆”。四是加强股权穿透式监管。建立全链条穿透监管机制,细化股权穿透监管标准,加强股东监管与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的联动,加强对股东入股资金、关联关系、股权结构的穿透审查。五是加强持续监管。强化覆盖机构全周期、业务全过程、治理全链条的动态监管,推动监管系统互联互通和优化升级,做好数据指标监测分析,提升风险的识别与监控能力,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
三、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推动金融五篇大文章有新建树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要求,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公司治理司统筹公司治理功能监管和保险集团、金融控股公司机构监管,坚持系统观念、综合施策,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健全法人治理,明确服务实体经济的机构定位。推进发挥董事会在战略决策中发挥核心作用,明确市场定位和发展目标,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金融企业制度,将环境、社会、治理理念融入机构运作全流程。二是发挥保险集团服务实体经济和维护金融稳定的积极作用。推动保险集团积极发挥头雁作用,引领行业坚守定位、回归本源,强化内涵式发展,提升保障水平,增强产品服务的针对性、普惠性、便利性。大力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三大工程”,发挥保险业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三是发挥金融控股公司综合化金融服务功能。推动金融控股公司牢固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进一步理顺治理机制,增强集团管控能力,在战略定位、组织架构和管理条线等方面进行整体规划,在做好风险隔离的基础上,为实体经济提供综合化、多样性金融服务。
四、以强化公司治理监管为抓手,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有新作为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坚持把防控风险作为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要以全面加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为重点,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公司治理司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树牢底线思维,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做好风险防控工作。一是紧抓公司治理“牛鼻子”。强化公司治理领域问题整改督导力度,推动形成“风险预警—问题整改—早期干预”的工作闭环。紧盯“关键人”“关键事”,推进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公开常态化,严肃市场纪律。二是防范化解保险集团特有风险。督促保险集团加强保险主业资产负债匹配管理,避免业务端盲目激进扩张,防范利差损和信保等重点业务风险。定期开展保险集团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能力现场评估,切实加强资本约束。强化聚焦主业的经营导向,加强非保险子公司和重大股权投资管理。加强集团风险管控,通过风险传染专项审计查摆问题,防范内部风险传染。三是做好产融风险隔离。督促金融控股公司加强金融企业与非金融企业之间、各金融机构之间“防火墙”建设,坚持“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业必须管风险”,加强与其他金融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的监管协同,防止产业资本在金融领域无序扩张。
五、以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为支撑,发扬忠诚干净担当新作风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指出,做好金融工作必须以金融队伍的纯洁性、专业性、战斗力为重要支撑。公司治理司坚持打铁必须自身硬,严格落实机构改革各项任务部署,深入实施“四新”工程,为更好履行新时代金融监管新职责新使命奠定坚实基础。一是始终心怀“国之大者”。不断强化理论武装,增强宗旨意识,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从政治上研判形势、分析问题的能力,自觉围绕党和国家大局来定位、谋划、推进公司治理监管工作。二是始终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全面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整治和防范“四风”,坚决防止“七个有之”,切实做到“五个必须”,主动构建“亲”“清”监管关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守牢廉洁从政底线。三是持续强化使命担当。坚持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标准,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持不懈提升监管能力,积极开展系统性针对性培训和交流锻炼,做好“传帮带”,推动干部到现场检查、风险处置等各类监管工作一线实践历练。
下一步,公司治理司将深入学习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走好第一方阵、当好“三个表率”,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