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江西省纪委监委公布了抚州市统计局原党组书记高连珠被“双开”的消息。
经查,高连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毫无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意识,搞“七个有之”,在党内搞团团伙伙,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弃守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不信组织信“政治骗子”,严重破坏任职地方政治生态;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购物卡,违规接受旅游活动安排,将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交由他人支付;违背组织原则,欺骗组织,任人唯利,严重破坏选人用人风气;为官不廉,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参与投资;背离为民服务宗旨,漠视群众利益,能解决而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放任辖区企业违法用地、未批先建;把主政地方视为“私人领地”,甘于被“围猎”,与不法商人结为“利益共同体”,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此外,审查调查中还发现高连珠涉嫌高利转贷犯罪问题。
纪监部门点评:高连珠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抚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抚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高连珠开除党籍处分;由抚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将其涉嫌高利转贷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高连珠,女,汉族,1969年11月出生,江西广昌人,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1987年8月参加工作,199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高连珠曾任共青团广昌县委书记,广昌县计生委主任,广昌县副县长,广昌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黎川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广昌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抚州市委老干部局局长等职。2016年8月,高连珠赴金溪县履新,出任县委副书记、代县长,两个月后任县长。2019年7月,高连珠任金溪县委书记,至2021年7月换届待安排。2021年11月,高连珠获任抚州市统计局党组书记。
2022年11月15日,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通报称:抚州市统计局党组书记、金溪县委原书记高连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抚州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在高连珠主动投案前,金溪县已有多个政府部门“一把手”落马。
包括:抚州市金溪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吴志平,抚州市金溪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黄云凯,金溪县发改委原党组书记、主任汪金华。
此外,曾任金溪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县自然资源局党委委员、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的何兵,曾任金溪县政府党组成员、政府办主任,抚州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的黄钦华也相继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