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HELIUS赫丽尔斯关联公司北京婼薇乐护肤品有限公司,因在直播间背景及网店页面宣传“专研抗老”,而实际产品均无抗老功效,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被北京市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万元。
图源:北京市场监管局网站截图
据北京市场监管局网站处罚信息显示,当事人北京婼薇乐护肤品有限公司在某平台“HELIUS赫丽尔斯官方旗舰店”直播间于2022年04月17日直播推荐所售化妆品时,直播背景中使用“HELIUS专研抗老品牌”字样。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8月07日之间直播间未出现“专研抗老”相关字样。2022年08月08日,上述直播间推荐所售化妆品时,直播背景使用“HELIUS前瞻配方 专研抗老”字样。2022年11月15日,上述直播间推荐所售化妆品时,直播背景使用“HELIUS赫丽尔斯 前瞻配方 专研抗老”字样,至2023年05月18日,停止使用“HELIUS赫丽尔斯 前瞻配方 专研抗老”字样。
北京市场监管局另查明,2022年11月15日至2023年05月18日,当事人在某平台“HELIUS化妆品旗舰店”主页面开始宣称“赫丽尔斯官方旗舰店 前瞻配方 专研抗老”,并在每个店铺产品陈列上进行“HELIUS赫丽尔斯 前瞻配方 专研抗老”宣传。“HELIUS”“赫丽尔斯”为当事人注册的化妆品商标,上述品牌系列化妆品均无抗老功效。
处罚信息显示,北京婼薇乐护肤品有限公司上述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北京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其处以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天眼查显示,北京婼薇乐护肤品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智得仁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是一家以从事零售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11.1111万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