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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刘克功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更新于 2024-10-14   | 浏览次数 1812

中新网1014日电 据最高检微博消息,日前,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专职外部董事刘克功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朔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克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朔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6年至2017年,被告人刘克功利用担任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王庄煤矿矿长、山西潞安集团副总经理等职务上的便利,在煤炭资源整合、整合款支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 责编:刁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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