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出借、买卖“银行卡四件套''
如果被犯罪分子
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
租借人、买卖人将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
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结果将是...
10月30日,鲤城公安分局开元派出所在丰泽区西湖街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林某。
据了解,47岁的林某因打麻将认识了一名叫“小雷”的男子,两人常常一起组局打牌。今年8月中旬,“小雷”谎称自己手头银行卡不够用,想借用林某银行卡用于收取货款。林某没多想,就相信了“小雷”拙劣的谎言,特地办了一张手机卡连同银行卡一起借给了“小雷”。
8月28日,银行卡到手后,“小雷”利用该账户频繁转进转出资金,且不留余额,期间流水高达200多万元。10天后,因有涉案款项转入该账户,该银行卡被依法冻结,“小雷”从此销声匿迹,林某也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警方再次提醒:
请合法使用银行卡、电话卡等,切勿非法租借、售卖个人银行卡、电话卡等,已向他人非法出售、出租、出借本人或单位银行卡、电话卡的人员或单位机构,要及时到相关营业网点注销账户,以免沦为犯罪分子实施违法犯罪的帮凶。
来源:北青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