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改革是政策工具箱中极重要工具,要坚持以改革激活力,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整治涉企违规收费作为其中重要举措,是对市场主体关切问题的积极回应,彰显零容忍态度。
多年来,为企业减负的文件政策不断出台,相关部门也多次组织清理整治。然而,涉企违规收费问题仍是层出不穷。与税收法定不同,收费属于“自收自支”,具有部门性、地方性、行业性。早在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专门部署加强涉企收费管理工作,并明确建立和实施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违规行为屡禁不止,企业深受其害。比如,对企业该享受的优惠含含糊糊,不该有的收费却不论出处,照单必收。又比如,落实降费减负政策不到位、借疫情防控违规设立收费项目等,不仅增加了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也损害了政府公信力。
违规收费问题不除,企业就难以安心从事生产经营。要严格划定权力边界,制定清单,在“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同时,强调清单之外一律禁止。权力任性而为,有的因为边界不清,缺乏管束;有的则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越界行为。例如,中介机构超过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违规收费、向市场主体转嫁应由政府部门承担的费用、将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等。深入整治涉企违规收费,就是要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从根本上杜绝利用行政权力乱收费、借助行政影响力强制诱导收费等行为。
从严审批,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关进笼子里的权力,不仅要看得见,还要接受“放大镜”“显微镜”的监督。对于乱罚款、收过头税费等违规行为,就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目前,全国各地正集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交通物流、水电气暖、地方财经、金融、行业协会商会等五大领域涉企违规收费现象,效果初显。
具体执法行为应公平公正、规范透明。该不该罚、应该罚多少,执法机关要有准绳,统一尺度,坚决杜绝机械执法、选择性执法等。特别是对于涉事小微主体,若没有造成损害或严重后果,依法能减轻处罚的就减轻,能免予处罚的就予以警告或口头教育,争取达到最好的惩戒效果。
当前正处于经济恢复紧要关口。我们既要争分夺秒推进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发挥效能,也要用“放管服”改革办法优化营商环境,保障政策效能加快释放。越是紧要关口,越要沉住气、管住手,继续在法治化轨道上深化税费改革,进一步稳预期、增信心、强后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