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福建银保监局披露17张处罚信息公开表,华夏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福建海峡银行、中国银行5家银行分支机构合计被罚560万元。
其中,工商银行5家分支机构被罚。闽银保监罚决字〔2022〕49号显示,工商银行福建省分行由客户承担押品评估费,内部控制不到位,被罚35万元。闽银保监罚决字〔2022〕52号、58号、59号、60号显示,工商银行福清支行、工商银行福州南门支行、工商银行福州五一支行和工商银行福州吉祥支行分别被罚50万元、35万元、30万元、30万元。涉及违规收取贷款承诺费;固定资产贷款贷前未严格审核股东借款真实性;票据业务贸易背景真实性审查不尽职;违规收取贷款承诺费等。
福建海峡银行3家支行被罚,闽银保监罚决字〔2022〕50号、55号、57号显示,福建海峡银行福州金城支行、福建海峡银行长乐支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浦上支行均被罚30万元。
华夏银行2家分支机构被罚。闽银保监罚决字〔2022〕51号显示,华夏银行福州分行因流动资金贷款贷前调查不尽职、授信审批不审慎、贷后管理不到位,被罚50万元。闽银保监罚决字〔2023〕1号,对华夏银行福州分行流动资金贷款审批不尽职直接负责人进行处罚。另据闽银保监罚决字〔2022〕61号,华夏银行福州长乐支行因信用证开证前调查不尽职被罚40万元。
此外,还有农业银行莆田分行、中国银行福建分行分别被罚150万元、50万元。其中,农业银行莆田分行违规事项包括通过违规调整企业规模规避授权管理要求;两家企业授信调查、审查不尽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