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训文、彭芳腊等同志的通报表扬。 截屏图
据江西省上饶市鄱阳县人民政府网站9月29日消息,鄱阳县双港镇政府28日发布《关于王训文、彭芳腊等同志的通报表扬》称,双桥村党支部负责人王训文拆除爷爷奶奶等亲属坟墓17座,双丰村党支部书记彭芳腊拆除父亲坟墓1座,为全镇坟墓治理做出了榜样,给予通报表扬。
通报称: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坟墓专项治理,是全镇当前重点工作。9月28日,双桥村党支部负责人王训文拆除爷爷奶奶等亲属坟墓17座、双桥村主任李桂新拆除亲属老坟2座、双桥村民兵营长余兴业拆除亲属老坟2座、双桥村文书余平章拆除奶奶坟墓1座、双丰村党支部书记彭芳腊拆除父亲坟墓1座,双港镇机关干部余兴义拆除亲属老坟2座、彭克平拆除父母坟墓2座、彭少昱拆除父母2座,以上同志的举动,彰显了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体现了“赶早、做快、干好”的作风,为全镇坟墓治理做出了榜样,经研究决定,给予以上八名同志通报表扬。
双港镇全面开展乱葬坟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截屏图
鄱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同日公布的《双港镇全面开展乱葬坟墓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送审稿)》称,为持续深化绿色殡葬改革成效,进一步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乱葬坟墓专项治理。通过专项治理,坚决整治散埋乱葬坟墓,坚决刹住违规建坟(含翻新建坟)歪风,规范丧葬行为,建立坟墓专项治理长效机制,实现“旧坟不露、新坟不增、恢复生态、美化环境”的目标。
双港镇要求,对治理范围内的散埋乱葬坟墓,全部实行易地迁移入公墓(骨灰堂)或就地平坟“立改卧”后再绿化的方式进行治理。实行易地迁移入公墓(骨灰堂)的,必须将遗骸或遗骸火化后的骨灰迁移安葬进属地城乡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并将原墓穴消毒、平整、植树绿化或复垦,使坟地变为林地、耕地,或变为果园、公园。实行就地平坟“立改卧”的,必须按照“平坟、卧碑、缩盘、绿化”的标准进行治理,即平掉坟头,就地安装卧式墓碑,墓碑规格为:单人墓0.8米×0.5米,双人墓1米×0.8米;墓碑安装标准为:墓碑紧贴地面,地面以上不得有墓基,墓区铺设草坪,植树绿化,融入周边环境。
为确保11月30日前全面完成治理任务,双港镇要求党员干部带头治理散埋乱葬坟墓,规定:镇村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党员带头做好家人及家属的思想工作,主动带头治理自家坟葬(包括父母坟墓、祖父母坟墓、子女坟墓)、积极帮助治理近亲坟墓(包括岳父母、子女配偶父母、父母的亲兄弟姐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分管部门、教育、卫生)涉及亲属坟墓治理的人员名单专门登记注册,上报县纪委、组织部及相应主管部门。
方案规定: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应该在七天内带头治理自家坟墓(包括父母、祖父母、子女),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是全镇机关及各所干部的,一律停职,专门从事家属工作;其中属财供人员的,考核评为不称职,扣发一个月奖金;属镇聘人员的,停发工资;是村组干部的,一律停职,村级换届时不得作为提名人选,是其他公职人员的,一律先报县纪委、组织部和其业务主管部门处理;其中居镇财力负担工资的,一律抄送县财政局扣发第13个月的奖励工资,教育、卫生人员调长山岛支教、支医。对造成严重恶劣的影响,依法依规追究其责任。
为此,双港镇设立了进度奖。按完成比例计算,一等奖(1个)奖励10万元,二等奖(2个)奖励8万元,三等奖(3个)奖励5万元。二是设立工作总量奖。按完成任务个数计算,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村,按每迁一组坟奖励150元,每平一组奖60元(全镇总奖励资金不超过40万元);在此基础上,分大、中、小三类村,各类第一名奖10万、第二名奖8万、第三名奖5万。
同时,还设立了个人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带头治理自家坟墓的,一等奖(10名),每人奖1000元,二等奖(10名),每人奖800元,三等奖(10名),每人奖500元。同时对个人在治理工作表现突出的先进个人,给予大力表彰与奖励。是后备干部的,优先推荐提拔使用;是机关干部的,年度考核评为优秀,并奖励3000元;是村支部书记的,符合县里考录选拔条件的优先推荐,在镇里充实工作人员时优先考虑;是其他村组干部的,在换届选举中优先推荐提名;是其他公职人员的,推荐其业务主管部门表彰,并奖励3000元。
鄱阳县政府网站9月29日还发布了双港镇《致全镇广大村民的一封公开信》,信中表示:经过近几年的新农村建设,秀美乡村建设以及村庄环境整治,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有所改善,但与广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仍有不少的差距。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就是散埋乱葬坟墓。有的坟墓,葬在田中,浪费了耕地和农田;有的坟墓,葬在村中,影响了出行和美观;有的坟墓,葬在路边,阻碍了交通和安全;特别是有的坟墓,葬在房前屋后,严重妨碍了广大村民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所以,规范治理乱葬坟墓,迫在眉睫,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鄱阳县政府网站信息显示,双港镇地处鄱阳湖东北岸,管辖29个村委会,一个新街社区居委会,118个自然村组,17750户,人口接近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