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上海一15岁少年小李在酒店内劝阻吸烟时打伤一名吸烟男子,男子经伤情鉴定构成轻微伤。26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从少年父亲李国华(化名)处获悉,吸烟者曾提出赔偿5万元可原谅小李。李国华则表示儿子劝阻吸烟道义上没错,且对方挑衅推搡在先儿子才动手的,属于正当防卫。27日,因双方均不同意继续调解,上海奉贤警方因殴打他人对小李做出罚款200元处罚,吸烟者则因扰乱公共秩序被给予警告处罚。奉贤警方表示,对吸烟男子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已移交上海市奉贤区文化和旅游局处理。
15岁少年酒店劝阻吸烟时打伤吸烟者
李国华的儿子小李今年15岁,平时利用课余时间一直在学习打网球,事发时,小李正在参与在奉贤区举办的一场网球比赛。李国华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儿子经常外出参加比赛,一般都是他自己入住附近酒店方便比赛。
10月14日晚7点半左右,小李在汉庭优佳酒店奉贤体育中心店大堂一圆桌旁看书,对面长桌上坐着两名分别身穿黑衣和白衣的男子。这时,黑衣男子点燃了手中香烟,见状小李告知酒店前台服务员,希望对方能劝阻该男子不要吸烟。李国华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前台服务员并没有上前劝阻,于是小李自己走上前,劝说对方不要吸烟。
“两名男子当晚喝了酒,我儿子去劝说后他们情绪比较激动,黑衣男子把烟狠狠摔在地上。”李国华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男子灭烟后比较生气,推了小李几下,随后被白衣男子劝下。李国华称,现场监控视频显示,对方灭烟后,小李走回小圆桌,此时黑衣男子又追上小李,并再次推搡小李。被推后,小李出手打了对方脸部一拳。
李国华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儿子打了对方后手也肿了,想去卫生间洗手,结果被对方拉住,双方矛盾升级。双方拉拽中,小李踢了对方一脚。白衣男子搬起椅子砸小李,被小李躲开,小李也拿椅子砸对方,但也被对方躲开。
和解时吸烟男子曾索赔5万元 少年父亲认为对方过错在先
李国华提供的与警方录音显示,出警的奉贤江海派出所民警表示,此事中小李动手打人过错更多,但因其是未成年人,拘留也不会予以执行,建议最好能与对方和解处理。
江海派出所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经过鉴定,吸烟男子因外伤致做眼部挫伤。左腕、右下肢皮肤软组织挫伤,分别构成轻微伤。李国华表示,事发后儿子右手掌骨折,也进行了验伤,但鉴定机关认为小李的伤属于攻击伤不于评级。“我不认可这一鉴定,他们后期在拽拉过程中可能加重了他的伤势,我们要提出重新鉴定。”
通过警方调解时,对方提出要求5万元的赔偿,其中眼部和假牙松动治疗费共计1万元,误工费为4万元。李国华认为这一索赔金额过高,并且对方吸烟在先,且先动手推搡小李,同样应该承担一定责任。李国华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对方曾通过警方表示,赔偿后可以原谅小李,互不追究责任。“我不用他们原谅。”李国华说,对方室内吸烟有错在先,儿子进行劝阻在道义上没有错。
2016年修订的《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提到,室内公共场所、室内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禁止吸烟。26日,北青-北京头条记者联系到事发的汉庭优佳酒店奉贤体育中心店,一工作人员表示不清楚事发当日情况,但该店大堂内张贴有“禁止吸烟”标志,酒店工作人员如果发现有客人吸烟,也会进行劝阻。
少年因殴打他人被罚款200元 吸烟者被给予警告处罚
27日,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通报此案,10月14日晚,奉贤公安分局接110报警称:某酒店大堂内有人被打。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处置。经查:李某(男,15岁)见岳某(男,41岁)在酒店大堂抽烟,即上前制止,岳某拒绝接受规劝并推搡李某,李某挥拳击中岳某面部。经司法鉴定,岳某面部及左眼受伤,构成轻微伤;李某右手伤势为其挥拳击打岳某过程中所致。
11月27日,奉贤公安分局根据双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条款,分别对双方作出处罚:一、对岳某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处罚。岳某在公共场所吸烟的行为,已移交上海市奉贤区文化和旅游局处理。二、对李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因情节较轻,给予罚款200元处罚。警方提醒,市民对于个人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且不听劝阻的行为,可通过拨打“12345”市民服务热线或者相关行业监管热线进行举报。
李国华告诉北青-北京头条记者,他对这一结果表示认可,儿子在劝阻吸烟的过程中也确实动手打人了,“不能说他一点错也没有。”李国华表示,自己之前担心儿子可能面临拘留处罚而被学校开除,但儿子小李反而一直心态很好,认为自己劝阻吸烟本身没有错,哪怕因此面临拘留处罚他也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