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开展差别化探索 培育新疆特色优势产业
中国政府网10月31日消息,近日,国务院印发《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
《方案》指出,建立新疆自贸试验区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努力将新疆自贸试验区打造成为促进中西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示范样板,构建新疆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枢纽,服务“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助力创建亚欧黄金通道和我国向西开放的桥头堡,为共建中国-中亚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根据《方案》,新疆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79.66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乌鲁木齐片区134.6平方公里、喀什片区28.48平方公里、霍尔果斯片区16.58平方公里。
《方案》明确,乌鲁木齐片区依托陆港空港联动发展区位优势,加强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重点发展国际贸易、现代物流、先进制造业、纺织服装业及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新兴产业,积极发展科技教育、文化创意、金融创新、会展经济等现代服务业,打造与中亚等周边国家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喀什片区依托国际贸易物流通道优势,做大做强外向型经济,重点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纺织服装制造、电子产品组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大力推动进口资源落地加工,积极培育国际物流、跨境电商等现代服务业,打造联通中亚、南亚等市场的商品加工集散基地。霍尔果斯片区依托跨境合作及陆上边境口岸型国家物流枢纽等优势,重点发展跨境物流、跨境旅游、金融服务、展览展示等现代服务业,做大做强特色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等产业,打造跨境经贸投资合作新样板。
《方案》提出,赋予新疆自贸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深入开展差别化探索,培育壮大新疆特色优势产业,明确了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做大做强传统优势产业、强化与周边国家经贸合作等25个方面的具体举措,努力将新疆自贸试验区建成营商环境优良、投资贸易便利、优势产业集聚、要素资源共享、管理协同高效、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标准高质量自由贸易园区。
《方案》强调,新疆自贸试验区建设过程中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强化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切实加强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地方立法,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管理队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及时下放相关管理权限,完善配套政策,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实施。
专家表示,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建立新疆自贸试验区,体现了对新疆开放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对新疆打造内陆和沿边开放高地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也为新疆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注入强大动力,提供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新疆自贸试验区的设立有望进一步推动该地区的经济增长,更加开放的市场环境、便捷的贸易体制以及更好的投资机会将吸引国内外企业的参与,相关行业的公司也有望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