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8月5日,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的联邦法官公布判决,认定谷歌的搜索业务违反了美国反垄断法,成为了互联网时代第一起针对科技巨头的反垄断判决。这意味着原告美国司法部胜诉,谷歌数十年在搜索市场的主导地位可能被颠覆。
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地方法院法官阿米特·梅塔(Amit
P.Mehta)在近300页的判决书中写道:“谷歌是一个垄断者,并且为了维持其垄断地位而行事。”判决指出,谷歌通过与浏览器开发商、智能手机制造商和无线运营商签订的独家分销协议,在通用搜索服务和通用文本广告这两大市场中保持了垄断地位。
谷歌在社交平台X上发布的一份声明中表示,计划就该判决提起上诉。谷歌全球事务总裁肯特·沃克在声明中说:“裁决承认谷歌提供了最好的搜索引擎,但结论是我们不应该轻易获得它......在诉讼过程继续推进的同时,我们将继续专注于开发人们觉得有用且易于使用的产品。”
败诉的裁决结果公布后,谷歌母公司Alphabet股价跌幅扩大,一度跌超5%,最终跌4.6%收于每股160.64美元,至4月25日以来收盘低位,总市值2.02万亿美元。
本案始于2020年,美国司法部联合52个州及司法辖区的检察长联合起诉谷歌,指控谷歌向苹果、三星等科技业同行、智能手机生产商和无线服务商支付数十亿美元,换取谷歌搜索被设置为手机和网络浏览器的默认选择,如果这些合作方选择从谷歌的搜索收入中获得分成,就不能预装和推广竞品搜索引擎。
凭借上述方式,谷歌占据了在线搜索市场约90%的份额,以及智能手机市场95%的份额。法官梅塔在判决中也指出,谷歌仅在2021年就向手机制造商支付了263亿美元,以保证他们将谷歌设为新手机的默认搜索引擎。
不过,裁定谷歌违反反垄断法后,法官梅塔将另行安排庭审,决定对谷歌施以何种处罚。现在,谷歌也选择上诉。因此,这宗诉讼案最终可能还要几年时间才能尘埃落定。
在谷歌败诉后,理论上梅塔可以下令分拆谷歌,但法律业的分析人士认为这种可能性不大,更有可能是对谷歌开展业务的方式施加新的限制,比如限制谷歌通过向苹果、三星等公司支付费用而成为手机默认搜索引擎的能力。
虽然苹果并未被列为本案被告,但其与谷歌的数十亿美元合作是该案的关键问题之一。据披露,谷歌每年向苹果支付数十亿美元,以保持其在iPhone、iPad和Mac上的默认搜索引擎地位。仅2022年一年,谷歌就向苹果支付了200亿美元。
法官梅塔的裁决明确指出,谷歌与苹果等公司的协议具有反竞争性。目前尚未确定谷歌将面临何种处罚,以及该裁决对谷歌与苹果合作的具体影响。
谷歌此次一旦败诉,对合作伙伴苹果来说也是一个重大风险。苹果依赖来自谷歌的收入来推动其不断增长的服务业务,该收入在2024年第三季度达到创纪录的242亿美元。如果苹果和谷歌被迫调整合作关系,可能会对苹果产生重大影响。
分析指出,该裁决具有里程碑意义,上一次针对科技公司的重大反垄断裁决还是在20多年前。1998年,美国司法部对微软提起反垄断诉讼,该案一直持续到2001年,微软最终付出了18亿美元的和解费用、被禁止参与可能损及竞争对手的排他性交易,并被要求开放部分源码。
对谷歌的裁决出来后,范德堡大学法学院研究反垄断的教授丽贝卡·霍·艾伦斯沃思 (Rebecca Haw Allensworth) 表示:“这是本世纪最重要的反垄断案件,也是针对大型科技公司的一系列案件中的第一起。这是一个巨大的转折点。”
目前,除了谷歌外,苹果、亚马逊、Meta等科技巨头都坐上了被告席:亚马逊在去年9月被指控非法垄断在线零售;今年3月,美国司法部联合美国十几个州和地区的总检察长,一同对苹果提起民事反垄断诉讼,指控其垄断或试图垄断智能手机市场;Meta则面临首个来自欧盟的罚单,该公司被指涉嫌滥用在分类广告市场的主导地位。
近日,还有消息称,美国司法部对英伟达启动反垄断调查,主要因为英伟达竞争对手投诉,英伟达在出售人工智能(AI)芯片时可能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
另外,据外媒报道,在谷歌败诉后,微软必应的高管们表现得十分兴奋,称必应将可能取代谷歌,成为苹果系统的默认搜索引擎。
在审判期间,微软CEO官萨蒂亚·纳德拉(Satya Nadella)出庭作证称,他担心竞争对手谷歌的主导地位会形成“谷歌网络”,而且微软与苹果的关系属于“寡头垄断”。纳德拉表示,如果谷歌继续这样下去,他们很可能会在AI开发竞赛中占据主导地位。
当地时间7月23日美股盘后,谷歌母公司Alphabet发布了截至6月30日的2024年第二季度财报。财报显示,Alphabet第二季度实现营收847.42亿美元,同比增长14%,高于分析师预期的841.9亿美元;非美国通用会计准则下(Non-GAAP)净利润为236.19亿美元,同比增长28.59%;摊薄后每股收益为1.89美元,与上季度持平,高于市场预期的1.85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