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杜丽娟 北京报道
2020年第一个工作日,首批专项债正式发行。
《中国经营报》记者获悉,1月2日,河南省和四川省财政厅相继发行了总额为519亿和356.71亿元的专项债,成为今年全国首批发行专项债的省份,加之云南省在1月3日发行的450亿元专项债券,截止本周末,已经有多个省份陆续发行了专项债。
中国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政府与公共咨询事业部咨询总监朱磊透露,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和青岛市财政局也将于1月9日发行各自的专项债券。
可以预计,随着专项债的大规模发行,其将带动部分社会融资,从而会形成一定的投资规模,有助于基建行业的发展。
北京大岳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金永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元月发行专项债是预料之中的事,2019年底财政部下达了部分2020年专项债指标,意图非常明显,就是要稳投资,稳增长。既然是地方政府急需资金,元旦过后发行也是自然而然的事。
中信证券预计,今年1-2月专项债的发行规模或将达到8000亿元左右。
根据统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已公布2020年1月份新增专项债发行计划达4284.3亿元,而去年1月份的发行规模为1412亿元,从这个角度看,今年1月份新增专项债的投放规模也高于同期水平。
2019年9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到“专项债资金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置换债务以及可完全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市场普遍认为,随着专项债的发行,预计基建项目相关占比在今年一季度将快速提升。
在首批专项债发行之前,2019年12月份,发改委集中批复了一批基建项目,涉及资金超2700亿元,领域主要集中在轨道交通、高铁和机场等。“在稳增长需求下,2020年的基建投资首先会集中在传统的“铁公基”项目上,这也是专项债重点支持领域,且容易形成一定规模的投资。”金永祥分析。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随着基建项目的批复,专项债“一般债化”特点,使其成为“隐性债”的风险也在增大。
“经过调研和综合分析,我们发现2019年专项债项目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部分项目前期立项及可行性论证过于仓促,后期存在建设内容调整的风险。同时,还有些项目实施方案前期尽职调查不充分,预测项目收入和成本数据依据也不充分,从而无法及时形成有效投资等等问题,对地方政府来说,专项债要形成有效投资,还需注意上述问题,“中建政研信息咨询中心咨询一部总经理何朋朋如此总结。
根据何朋朋的调研,从2019年专项债发行情况看,有部分省份在筛选项目的过程中增加了是否获取施工许可证、是否完成设计图纸要求,并对专项债实施方案提供了年度建设投资计划。
这意味着,专项债申报额度要根据年度投资计划而定,并需要项目资本金提供筹措说明,这种要求提高了专项债转化为有效投资的可能性。
此前,财政部提前下达了2020年部分新增专项债限额为1万亿元,占2019年当年新增专项债限额2.15万亿元的47%。同时,财政部还要求各地尽快将专项债券额度按规定落实到具体项目,做好专项债券发行使用工作,早发行、早使用。
对市场来说,专项债提前下发有利于形成宽松的资金面,且对基建具有较强的撬动作用。
按照规定,专项债作资本金的规模可占每个省专项债规模的20%左右。粗略计算,如果1-2月份专项债发行规模为8000亿元,那么专项债用于资本金的规模大概为1600亿元,以此计算,其能撬动的基建项目投资近1万亿元。
金永祥告诉记者,央行降准为1月专项债发行创造适度宽松的流动性环境,有利于降低地方政府发债成本。“与降准结合起来看,今年市场的资金面会比较宽松,宏观经济政策与前两年也有明显不同”。
1月1日,央行决定于2020年1月6日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释放长期资金约8000亿元。央行表示,此次降准是全面降准,将有效增加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的稳定资金来源,降低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的资金成本,直接支持实体经济。
朱磊告诉记者,根据去年9月国务院常务会议的安排,2020年提前批次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不安排土地储备和棚户区改造专项债,而收费公路专项债券额度占比不高,因此,轨道交通、水利水务、环境保护等非标专项债券占了绝大多数,提前批次额度已超过2019年新增非标债券发行的总额。
考虑到土地出让收入在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绝对地位,加之相关项目的投资需求仍将长期存在,土地储备和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仍将进入2020年度的地方专项债券发行计划,其资金需求将在后续正式额度下达后得以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