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科技部近期印发了《“十四五”技术要素市场专项规划》,要求“十四五”期间基本建立现代化技术要素市场体系和运行制度,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技术要素市场。其中“建设高标准技术交易市场”被列为重点任务之一。本期邀请几位专家围绕技术交易市场发展情况进行探讨。
主持人:什么是技术交易市场?建立高标准技术交易市场具有怎样的意义?
冯晓青(中国政法大学无形资产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技术交易是以技术为标的、技术供需方和中介方就技术所有权、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等进行磋商并达成协议的行为,通常需要以签订技术合同为媒介。技术交易也是技术流动和实现技术经济社会价值以及科技成果、知识产权转化的重要形式之一。技术交易市场则是为技术交易提供交易平台的场所,这不仅是指存在物理空间的相对固定的场所,也包括通过信息网络开展技术交易的网络场所。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技术交易市场内涵日益丰富,呈现出从过去的交易形式和内容较为简单到向高标准技术市场发展的趋势,并体现为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交易日益融合,逐渐成为提供综合性服务的高端技术交易市场。
技术交易市场是我国大力推动发展的要素市场。这在近年来党和国家发布的相关政策规范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提出要建立健全全国性技术交易市场,推动各地技术交易市场互联互通。《“十四五”技术要素市场专项规划》提出要建设高标准技术交易市场。
在当前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背景下,我国建立和完善技术交易市场,特别是建立高标准技术交易市场,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理解。
第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知识产权保值增值,实现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特别是科技成果的产业化,是我国科技创新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也是当前我国科技成果管理和运用的短板。科技成果转化不畅、信息不通、成本过高等因素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科技成果产业化的效果。建立和有效运行技术交易市场是实现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手段和机制。科技成果可以通过技术交易市场实现其价值,包括科技成果的产品化、市场化和产业化。需要指出的是,科技成果的实质内容是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的本质也是知识产权保值增值的过程。建设高标准技术交易市场,需从统一、全面、综合的角度和要求打造技术、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转化的聚合高地,建立国家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链接各区域或行业技术交易机构。
第二,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降低成本,提高创新效率。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需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资源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除了完善我国产权制度和技术创新体系外,建立和完善技术交易市场,特别是高标准技术交易市场具有独特作用。例如,技术交易市场在技术供需方“搭桥”,使知识产权化的大量科技成果能实现产业化转化,同时也使各类金融资本、产业资本、风险资本等找到适合投资的渠道与机会,这有利于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同时也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创新效率。
第三,促进企业融资和产业结构优化,实现技术要素和资本要素融合发展。技术交易市场具有融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能解决企业特别是大量中小型企业融资难问题。借助技术交易市场,科技成果得以实现资本化和产业化,解决科技经济两张皮现象。不仅如此,技术交易市场还有利于吸引风险投资、分散技术创新风险、优化产业结构,使企业尤其是科技型企业赢得成长和发展机会,通过股权融资等形式实现控股经营,真正实现技术要素和资本要素的融合。
第四,促进技术信息扩散和信息交流,有利于新技术的市场化开发,形成良性循环。技术交易市场实际上也是技术信息的聚集和扩散地,成为技术信息聚合和传播的平台。并且,技术交易市场上尤其是高标准技术交易市场中很多具有较强创新性和市场前景的新技术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相关技术领域发展趋势,对于从事新技术市场化开发和转化利用具有启发意义。有利于新技术研发和市场推广,成为市场主体从事创新和核心能力提升的重要动力。
高质量专利不可或缺
主持人:建设技术交易市场有哪些国际经验值得借鉴?
管育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科技创新及其成果的广泛应用,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核心动力。技术交易可以促进创新成果的推广利用,从而产生再创新的增值效益。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只有含金量高的技术成果众多、配套服务体系齐备,才能形成竞争有序的技术交易市场。
从国外经验看,有两个方面值得关注,一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充足的市场供给,二是大力发展促成技术交易的中介服务机构,而这两方面都离不开高素质人才。
其一,发展技术交易市场,需要源源不断产出创新程度高、能融入产业链并产生经济效益的高质量专利。高质量专利在全球范围具有竞争力,而且在技术交易过程中通常搭配若干保障专利技术顺利实施的技术秘密,无疑能为技术的拥有者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美国1980年的《史蒂文森-怀德勒技术创新法》和《拜杜法案》,把财政资助的发明从实验室和大学释放出来,并借由全国性技术转移(T2)供需信息网络平台的建设,形成了良好的T2生态,有效促进了财政资助科技成果的商业转化。
例如,美国宇航局设立了专门负责研发和技术转移工作的Aerospace非营利公司,该机构在官网上设有T2栏目,提供可供授权使用的专利清单和多种授权方式。其对商业主体可授予独占或非独占许可并收取相应使用费和少量评估费,对非营利的或合作研发的主体、大学、政府采购合同对象、政府机构等可免费许可使用,合同条款由联邦政府条例规定。美国通过联邦实验室联盟(FLC),链接至Aerospace等所有负责财政资金开发技术T2工作的机构,并与全国高校技术管理协会(AUTM)建立人员和信息互通机制,对实验室、大学等公共机构、民营公司等主体如何签订合作研发合同,相关知识产权如何处置,如何授权使用专利技术等问题进行指导,并提供详细的T2流程示范手册。FLC还与AUTM联合开展对技术转移办公室(TTO)人员的知识技能培训,召开产学研和中介机构各方参加的线下交流洽谈会等。FLC向总统和国会提交的年报显示,2021年度有33项联邦实验室技术转移获奖,以其中健康科学统一服务大学(USU)与BMI公司合作研发的抗辐射球菌激发疫苗为例,双方于2013年签订合作研发及保密协议,研发成果申请专利后由BMI商业化实施,并由USU和TTO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
其二,科学合理界定专利技术等无形财产的市场价值,是开展技术交易不可或缺的环节。在美国,实力雄厚的联邦政府机构,可以依托已有的若干研发、法务和审计等部门,成立自己的知识产权评估公司,而高校等其他TTO在对自己负责的技术进行估价时,往往通过无预先付费的“风险代理”模式委托外部中介机构。市场上,有大量律所、资产评估公司、知识产权服务公司服务于各主体间的许可、融资等技术交易,这些中介机构拥有一批能对专利等技术的市场价值进行科学准确评估的专业人员。例如,一项供车辆使用的电子设备美国专利,该设备需要通过与制造商协商并以代工方式改装到车辆中,专利权利人通过云存储和检索系统提供支持服务。接下来会有拥有数百名专业人员的中介机构在接受权利人委托后,组织经验丰富的相关技术专家,对专利的可实施性、实施成本、变通方案等各要素指标进行分析,并出具全面而公正的技术及其市场价值评估报告来获得客户认可,用于之后的融资、合作等交易谈判。
相对而言,我国尚缺乏将大学和科研机构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为产业生产力的有效机制和平台。同时,很多企业研发投入有限,能持续产出高质量专利等技术成果的能力不足,中小企业和大学生研发的技术很容易被有经验的跨国大企业在早期发现和买断。
总体上看,国内权利人拥有的国际公认含金量最高的美日欧“三方专利”数量与发达国家有一定差距,在技术交易市场上缺乏充足供给。同时,无论是科技成果转化,还是技术成果的价值评估,都是典型的知识密集型行业,这就要求科技、法律、财会等多学科从业者协作,每个领域的人才均有较高的准入门槛和专业技能运用经验,而我国知识产权服务行业从业者水平目前还处于参差不齐的阶段。
可以预见,在追求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时代背景下,我国科技创新能力将持续增强,高质量、有国际竞争力的技术成果将不断产出,逐渐摆脱对外技术引进依赖。为此,在建设高标准技术交易市场时,我国需尽快建立与科技创新体系相匹配的科技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等机制,培养相应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加强从业资格认证和规范管理。
技术交易市场贡献不断增强
主持人:现阶段我国技术交易市场发展情况如何?对经济发展起到怎样的作用?
万勇(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教研室主任):当今世界,科技创新进入空前密集活跃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重构全球创新版图、重塑全球经济结构,科学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加速渗透融合。技术交易市场作为国家创新体系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技术交易市场从无到有,功能逐步完善,制度环境不断优化,对促进科技和经济融通发展、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最新发布的《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的排名由2012年的第34位上升到2022年的第11位,连续10年稳步提升,位居中高收入经济体之首。这展示出我国科技创新能力显著进步,也印证了我国贯彻新发展理念、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所取得的巨大成就。
伴随着十年来科技事业发展,我国技术交易市场逐步壮大,对经济发展贡献不断增强,走出了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技术交易市场发展之路。据统计,2019年,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额突破2万亿元,提前完成“十三五”目标。2020年,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2.8万亿元,是“十二五”时期末的2.87倍,技术合同成交额占GDP比重从“十二五”时期末的1.43%提升至2.79%。2021年,全国技术合同成交额再上一个万亿新台阶,达到3.73万亿元,超过全社会研发投入2.79万亿元,是十年前的5.8倍。
十年来,技术交易市场法律体系“四梁八柱”基本形成。技术交易市场法律体系在培育市场主体、激发市场活力和维护市场秩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民法典的通过,成为助力市场经济发展的法律重器,并确立了调整经济关系的各项法律规范,系统完善了技术合同法律制度,为技术交易提供了制度供给与法治保障。专利法、科学技术进步法相继修订,全面强化技术要素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技术要素转化运用。与此同时,技术交易市场管理和服务体系不断优化。各类技术交易机构市场化、专业化能力显著提升,技术转移人才队伍持续扩大。协议定价、挂牌交易、拍卖等多元科技成果市场交易定价机制不断健全,技术交易风险防控处置机制和廉政风险监督机制持续完善,技术市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建设高标准技术交易市场是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制度保障。我国技术交易市场的发展,对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一是推动了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充分科技成果。技术交易市场通过市场需求引导创新资源有效配置,改造升级传统产业、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推动科技成果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2020年,电子信息、城市建设与社会发展、新能源与高效节能领域的技术交易额居前三位,其合同成交项数和金额均超过全国技术交易总项数和总金额的50%。技术交易市场促进技术转移催化科技创新,增加经济社会发展的科技含量。
二是推动了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转化,引领产业发展新动能。技术交易是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转化的核心和关键环节,是实现技术经济价值的主要渠道,只有当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通过技术交易等手段转化利用,技术发明创造的创新和使用价值才能实现。2020年,全国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合同共185993项,成交额为11253.8亿元。通过技术交易市场采用市场化定价机制,发现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价值,释放创新活力,为产业发展安上新引擎,源源不断注入新动能。
三是促进了科技创新与金融创新相结合,推动技术市场与资本市场联动发展。资本投入科技创新领域,可以“脱虚向实”、回归理性,从而实现资本市场自身可持续发展。我国众多技术交易市场为科技成果的转化和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提供平台,有效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科技成果转化难的问题。2022年11月8日,深圳交易所科技成果与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正式揭牌,为促进高水平技术、高层次人才与创新资本的深度融合提供了重要平台,对于更好实现技术要素和金融要素融合具有重要意义。
提升全链条交易效率和安全保障
主持人:目前我国技术交易市场存在哪些短板,为实现突破还需从哪些方面着力?
丛立先(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我国技术交易市场虽然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还存在着一定问题。这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技术交易市场的健康发展。以下几方面值得关注。
一是技术交易市场机制不健全。我国技术交易市场总体布局不均衡且相对分散,落后地区或市场规模偏小,或没有与技术交易相匹配的市场。技术交易市场基础建设配套不足,缺少服务保障条件,市场主体积极性和参与性不强,服务机构规模建设和专业水平不到位,缺乏高素质的专业人才。
二是技术交易市场制度不完备。一方面是制度没有体系化。制度建设处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状态,交易规则、交易对象、交易服务没有从制度上予以明确,缺乏统一性制度体系。另一方面是制度的法治化程度不高。技术交易市场的法治体系需要构建,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决策机制、转化模式以及容错纠错机制与监督规则应予明确。
三是技术交易市场要素不明晰。缺乏技术要素定价机制和技术评估机制,技术要素融合不够、流动不够,特别是跨境流动不通畅。对于技术交易市场要素中最具交易属性和成交价值的专利、技术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没有形成针对性的交易市场,没有解决知识产权作为技术交易要素的不确定性问题。
我国技术交易市场的优化,不但要把握技术交易的市场运作规律,还要将技术交易与知识产权交易融合发展,更要通过制度优化和要素整合实现全链条的交易效率和安全保障。
首先,通过政策引领做好技术交易市场布局,建立全国互联互通的技术交易市场,从统一交易规则、交易对象、交易流程、交易服务等着手,逐步统一全国技术交易市场行业标准,进而实现技术交易信息互通、项目资源互通,提升全国技术交易资源匹配效率和精准度,促进跨区域技术资源流通,全方位提高制度体系的透明度和开放度。将国家知识产权和技术交易机构与区域性、行业性技术交易机构相互联通,充分发挥国家科技创新项目的引领作用。注意以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来保证技术交易市场的科技成果供给,高质量专利、高质量技术秘密、高质量未披露技术信息等高质量技术,是技术交易市场真正的源头活水,抓住这一核心创新领域的技术交易,等于抓住了激活整个技术交易市场的“牛鼻子”。
其次,创新技术交易市场管理,促进技术交易畅通并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对与技术交易主体和对象准入、交易拍卖、成果转化等全过程技术交易环节进行针对性管理,对技术交易市场密切关联的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等事项进行融合发展,对技术交易市场体制机制、政策法规、创业环境等匹配条件进行全面衡量和贯彻落实。在技术交易市场的信息、数据管理与利用方面,应结合技术交易市场的特点并有效利用高新科技提高管理效能,提升技术交易信息、数据的存储、更新、推送、开发利用的管理水平。技术交易市场要突破传统的信息管理状态,结合第三方机构通过信息共享来检验技术的有效性,有效利用网络实现技术交易信息互联互通,引入区块链、大数据来增强技术交易可信度,提高技术交易市场工作效率,建立全国大联通的统一交易平台。
再次,加强服务保障,实现技术交易市场规范有序和繁荣发展。应明确由市场主体作为技术交易市场服务的主力军,行业组织作为服务重要协作者,而政府则是服务保障的监管者。技术交易服务包括的技术交易场所服务、技术交易经纪服务、技术交易咨询服务等服务事项,需要专业人才来完成,这就需要培育并充分发挥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纪人、评估师、咨询师等专业技术中介人才的作用。
最后,强化国内联动和国际协作。这是技术交易市场规范有序并繁荣发展的重要保障。政府对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发挥引导和协调作用,加以必要监管,并加强违法查处的事后监管。我国的技术交易市场还应与全球技术交易市场和国际知识产权贸易有效链接,达到合作共赢的技术交易效果。
总体上,我国技术交易市场运行应以市场化和法治化为根本,实现技术交易市场制度规则完善、设施联通、要素资源配置合理、服务标准完善统一、监管服务公平规范、技术交易与知识产权交易融合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激发技术交易市场活力,创造技术交易市场繁荣,并造福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