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在沈阳市、南京市、杭州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3年。
批复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紧紧围绕本地区发展定位,进一步推进服务业改革开放,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塑造国际竞争和合作新优势,为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作出贡献。
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就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作出的重要部署,至今已开展了7年的持续创新探索。2015年5月,北京成为全国首个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城市。2021年4月试点首次扩围,将天津、上海、海南、重庆4省市纳入。专家表示,有序推进增设试点工作,推出一批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试点举措,有利于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