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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完钱就“消失”!“假律师”骗中老年打工者问题何解?

更新于 2024-12-27   | 浏览次数 1169

如今网络上有一些假律师,骗取中老年打工者600~2000多元不等的代理费后,便将对方拉黑。对此,有关人士呼吁,相关部门一方面应整治网络法律宣传的环境,另一方面采取联合打假行动,将各路假律师绳之以法。此外,也提醒打工者通过正规渠道维权,避免上当受骗。

如今,网络上有一些假律师,故弄玄虚,号称没有打不赢的官司,以此套路打工者。他们善于钻法律的空子,再通过花言巧语,骗取不少有维权需求的中老年农民工向他们支付600~2000多元不等的代理费

当拿到代理费后,假律师即刻将对方拉黑。通过这样的把戏,有一名假律师就让陕西、安徽、甘肃等10多个省市的百余位打工者被骗。

今年以来,真律师黄文得就被假律师搞得不胜其烦,陷入了一场长达10多个月的李逵抓李鬼的马拉松……

假律师行骗,真律所背锅

我被诈骗了,你们律师收钱不办事!黄文得是河南鼎厚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最近,正在甘肃等地出差,却突然被人投诉。

在电话中,听到河南新密侯先生的投诉,黄文得一下就蒙了,我所没有和你签订任何委托代理协议、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也没有指派任何律师代理你的案件,怎么就诈骗了?但是,侯先生拿出了电子版《授权委托书》,上面清楚地写着——委托河南鼎厚律师事务所吴某律师。

黄文得说,这份委托书一眼假,是一份伪造的公函

原来,早在2023427日,该律所就发布过公告,将原字号中含有鼎厚律民字样的公函作废,改用字号中含有鼎厚律民事字样的新公函。

你们收取2000元律师费就不管了。但侯先生的投诉有理有据,这让黄文得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随即和同事展开了调查,由此发现更多假律师线索,他们也找到了陕西宁强的陈先生、河南荥阳的肖先生、重庆开州的马先生等受害人。

肖先生讨要的标的款只有1万多元,支付了2800元律师费后,假律师又让其再支付七八千元的出庭费,才会安排律师出庭。肖先生叹息道:即便官司打赢了,要回来的钱都不一定够支付律师费。

这些受害人几乎清一色都是文化程度不高的中老年打工者,他们的诉求多是几千元、上万元的打工钱,希望通过网上律师帮忙讨回公道,结果不仅没讨回打工钱,损失了咨询费、律师费,还被折腾了半年甚至更长时间。黄文得说。

因律所名义被李鬼冒用,河南鼎厚律师事务所今年以来多次前往陕西、安徽等地与被害人见面、调取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但是,因为数额较小、案情复杂、管辖争议、被调查人又伪造证据及虚假陈述,增加了维权和打假的难度。

承诺很美丽,套路很粗暴

在调查的过程中,黄文得和同事获取了近千页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记者翻阅这些聊天记录后发现,假律师的承诺很美丽,套路却很粗暴。他们摸准了受害者的心理和对法律的信任,编织剧本、设置台词,让人防不胜防。

202311月,马先生添加了某法律咨询公司的微信,对方先是一波咋咋呼呼的言辞,随后又是一番更猛烈的承诺一般像你这种小金额的,发律师函就可以解决,如果后期对方耍赖皮,咱们直接起诉他……”

眼见马先生已经心动,假律师就催促打款:信息全,办案流程是先发律师函600元。我们沟通让对方还钱,对方继续耍无赖,起诉立案(补1400元)。网上立案冻结对方名下银行卡等财产划转给你……”

这番套路和承诺,让马先生深信不疑,但是等到所有费用支付后,就再也没有然后

为什么每次都是支付到2800多元,假律师就突然不见了?”“这就是钻法律的空子面对记者的疑问,黄文得解释说,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可以认定为刑法中规定的数额较大,所以网络诈骗立案金额的标准,通常就是3000元以上。低于3000元就很难立案,同时,这些假律师往往都是网络诈骗、异地诈骗,处理起来难度更大。

他们之所以这么肆无忌惮,是因为身后有一条隐形的生意链。黄文得说,随着调查的深入,许多事情也让人匪夷所思。例如,一名假冒河南鼎厚律师事务所律师名义的假律师,其名下有多家带有法律咨询字样的企业。这些企业仅仅登记注册不到一年就注销,同时还共用一个办公室。

假律师绳之以法

其实,一些打工者的诉求,通过正常的维权渠道是可以得到妥善解决的。但是网络假律师往往故弄玄虚,曲解法律条文将小事大、乱,或者炫耀自己与执法机关之间的特殊关系,使出种种伎俩忽悠打工者。一些假律师还公然盗用、冒用正规律师事务所的名义,伪造律师证、律师函。

针对网上假律师专门套路打工者的乱象,有关人士呼吁,相关部门一方面应整治网络法律宣传的环境,另一方面也应采取联合打假行动,将各路假律师绳之以法。

近年来,日益猖狂的假律师也引起了有关部门的重视。今年10月,四川泸州警方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18名,打掉一个以法务公司为幌子实施侵公犯罪的犯罪团伙。经查,犯罪嫌疑人程某、谢某团伙以开设的法务咨询公司为幌子,在网络上大肆宣传无须手续”“超快回款,以此招揽吸引客户,后通过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伪造查询申请人信息、国家机关印章,制作假冒证明资料,从中非法获利100余万元。

江西理工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马龙认为,网上假律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虚构自身具有帮助被害人追回损失能力的事实,骗取被害人财物,使需要维权的被害人遭受二次伤害,有些涉及人员众多、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依法应予以严惩。同时也提醒打工者,遇到相关问题应通过正规维权渠道解决,避免上当受骗。(康劲)

责任编辑:孙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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