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起顾客在餐饮场所使用餐盘、钢签等公共餐具喂狗事件,引发公众对于餐饮安全的焦虑,以及有关责任分配的讨论。
用公共餐具喂狗事件屡屡发生
5月4日,两名女子在浙江台州椒江区一餐馆外摆桌边,用店内餐盘喂狗,视频热传后,店家表示,涉事一次性餐具未回收,按废弃处理。他们联系了涉事顾客,但对方暂未回应。
5月1日,一女子带着金毛狗在内蒙古赤峰的一家烧烤店大排档,用店内公用循环铁签喂狗,相关视频上网后引发大量传播。之后,店主拍视频道歉,称“两口子快50岁第一次创业”,含泪销毁了店里所有的餐具以及食材,并全面消杀后厨、就餐区,“大概造成几千元损失”。
今年3月,河南商丘,一段顾客带狗上餐厅餐桌的视频热传,之后店方当场销毁近600套循环餐具,并安排消杀团队对门店进行全面消杀。之后民警介入,因无直接证据证明狗接触餐具,顾客道歉但未赔偿。
狗主人用公共餐具喂狗是否违法?
《食品安全法》明确守护食品经营全链条的卫生安全,餐饮公共餐具承载着不特定公众的饮食健康,让宠物接触、使用公用餐盘、钢签,本质上是主动污染公共餐饮器具,破坏食品安全防控底线。
具体而言,全国超80%的地级市已通过《养犬管理条例》或地方政府规章,明确禁止宠物(导盲犬除外)进入餐饮、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但是,当下“宠物经济”“它经济”成为新的消费风口,很多商场为推行“宠物友好”,以吸引年轻客群、带动消费,默许乃至鼓励宠物进店。对于屡屡成为新闻主角的这些小餐饮店、烧烤店来说,为了不影响生意,也鲜少将带宠物的消费者“拒之店外”。
此外,目前各地条例均聚焦“禁止携犬入内”,但未单独设置“用公共餐具喂宠物”的处罚条款。在第一道防线“失守”,宠物狗进入餐饮店之后,却没有“第二道防线”。结果就是,禁止“带狗进餐厅”的前置行为“法不责众”,而“使用公共餐具喂宠物”这一更恶劣行为,却没有设置专项罚则。
“重管商家、难究个人”成治理短板
比立法空白更急迫的治理短板是,是执法主体界定不清、部门权责交叉,长期陷入严管商家、放任宠主的治理错位。
公共餐具被宠物污染,直接触及餐饮经营食品安全问题。但现行监管逻辑中,食品安全的监管对象主要是餐饮经营主体,而非普通消费者。
按现行《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有权检查餐饮场所卫生状况、餐具消毒记录,督促商家销毁污染餐具、全面消杀,防止食品安全风险扩散。对“未落实禁宠管理、未及时制止宠物接触餐具”的商家,可以依据《食品安全法》责令整改、警告或罚款。甚至在极端个案的舆论压力下,市场监管部门还可能处罚餐馆,但是不能处罚涉事顾客,因为顾客不是餐饮企业食品安全的责任主体,这又进一步加剧权责失衡。
在执法实践中,此类事件一般作为治安纠纷案件予以处理,一线执法人员极少作出罚款或拘留处罚,而是会要求涉事餐饮店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索赔相应的损失。目前现实治理中有三重错位与规则悬空:一是损害认知错位。宠物主人将宠物视作家人,不以为意;可对餐饮商家而言,一次餐具喂宠事件就可能酿成毁灭性的食品安全舆情危机。二是立法规范空置。地方法规明文禁止宠物进餐厅,却遭遇普遍性漠视;而用餐具投喂宠物这种突破公共卫生底线的恶劣行为,反倒缺乏专项禁令与惩戒细则。三是执法资源错配。肇事宠物主游离于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之外无需担责,受损的餐饮商家,反倒可能因管理疏漏被监管部门问责处罚。正是这三重的错置、悬空,使得宠物使用餐馆餐具这种极端恶劣的个案屡屡发生,最终固化“顾客闯祸、商家买单、监管缺位”的恶性循环。
要打破这种权责失衡的僵局,不能只靠道德呼吁和舆论谴责,而是要补齐制度短板、压实执法责任、畅通维权渠道。 据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