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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类企业的难题——进项不足

更新于 2021-11-08   | 浏览次数 1056


建筑安装类企业的难题——进项不足

建筑安装企业,简称建安企业。是建筑行业当中衍生出来的一个辅助性行业,其生存空间在于建筑工程当中,对施工方提供劳务、器械、设备等服务。建筑行业发展的越好,建安企业肯定也不会太差。但是基本上建安企业都会遇见一个不可避免的难题,就是企业身上的增值税压力很大。

建安企业提供的服务当中,设备和机械租赁占大头,但是现在设备、器械只能只一次性计提,无法折旧,一批设备采购只能够抵扣一次增值税。但是一个设备总不能说用一次就不要了,换新的吧?所以在下一次对外进行服务时,产生的利润如果没有获取到进项,那么增值税就得全额缴纳,要知道,机械租赁票可是13%的税率啊。

建安企业提供的服务当中,设备和机械租赁占大头,但是现在设备、器械只能只一次性计提,无法折旧,一批设备采购只能够抵扣一次增值税。但是一个设备总不能说用一次就不要了,换新的吧?所以在下一次对外进行服务时,产生的利润如果没有获取到进项,那么增值税就得全额缴纳,要知道,机械租赁票可是13%的税率啊。

解决方式其实是有的,而且方法也很简单。就是成立个人独资企业,让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让业务用个人独资来接,产生的利润让个人独资企业来纳税就可以了,因为是核定征收的,综合税率是很低的。个人独资企业名下挂工程所需的各种设备即可,设备来源也很好解决,法人名下有就转卖给个独公司,如果没有,通过自然人代开从其他地方买入进来也行,税率也很低。

比如一个工程,需要各类机械设备,合同价为400万,通过个人独资企业来承接这个业务,对外开了400万的票,那么自身获取的400万利润,需要缴纳的税费是400*1%(小规模增值税)*0.06%(小规模附加税)*0.6%(定额核定个税)=6.64万。

既解决了施工方无票支出的问题,也解决了供应商税负压力大的问题,可谓是一举两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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