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现在时间是:
工作人员查询:
您所在位置: 首页 > 经济法苑

丹东福汇村镇银行被罚200万 原董事长等3人被终身禁业

更新于 2020-04-14   | 浏览次数 581

中新经纬客户端4月13日电 辽宁监管局网站10日(上周五)公布了丹东银保监分局近日开出的6则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丹东福汇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处以罚款人民币200万元整,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规吸收存款、违规发放贷款、贷款分类不准确以及违反股权管理规定。

来源:辽宁监管局网站

其余5张罚单的处罚对象分别为丹东福汇村镇银行的相关责任人。其中,林斌、韩玉红、曾明照3人对丹东福汇村镇银行的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禁止终身从事银行业工作;刘黎晖被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5年;夏笠被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2年。

公开资料显示,丹东福汇村镇银行成立于2014年5月7日,由丹东银行发起设立,持股比例达30%,也是丹东福汇村镇银行的大股东。

天眼查显示,2017年7月19日,林斌任丹东福汇村镇银行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今年1月22日,丹东福汇村镇银行法定代表、董事长由林斌变更为雷鸣宇。

韩玉红曾任丹东福汇村镇银行董事,今年1月22日退出;据银保监会网站信息,2017年6月29日,丹东银监局核准韩玉红丹东福汇村镇银行行长任职资格。曾明照自2017年7月20日起至今,担任丹东福汇村镇银行监事会主席。(中新经纬APP)

热线:010-52877375/76 版权所有:《金融周刊》 豫ICP备2023007820号-1
版权所有©2014-2015 www.365t.org 郑州网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