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一场现实版的盗墓笔记在北京市海淀区一处山坡的墓葬中上演。团伙成员昼伏夜出,分工协作,拿着对讲机,带着盗墓笔记,两名头目遥控指挥,五人挖洞,四人望风,一忙活就是20多天。
记者3月29日获悉,这起发生于2021年的盗墓事件,13名嫌疑人落网后,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1年不等。令人惊讶的是,盗墓团伙中,竟有一名护林员因经不起诱惑参与其中。而团伙中一名盗墓贼制作的数百页手书的盗墓笔记也在被警方意外收缴后曝光。
数百页盗墓笔记曝光
2021年2月,名叫刘飞的男子因涉嫌参与盗掘古墓葬,在北京一处出租屋内被警方抓获归案。搜查过程中,民警在刘飞的随身物品中看到了一本手写的盗墓笔记,竟有数百页。
这些笔记中里面工工整整记录了其盗墓心得和分辨、盗掘古墓的方法:“凭历代的埋葬规律,弄清古墓的大概范围,要准确地判断出地下,确定古墓的具体位置,就必须学会看土,看土全靠真功夫。”
“春秋战国埋山顶,秦汉大墓埋山岭。秦汉南朝选山腰,隋唐宋尸坡下挺。春秋战国以及西汉早期大墓,大都葬在山的最高处,或接近山顶部,西汉中后期的大墓喜欢埋在岭上……”
自称想实地验证笔记内容
2022年1月23日,北京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刘飞作为13名被告人之一,站在了被告人席上。
据公诉人介绍,警方查到一本盗墓笔记后,刘飞对此供认不讳。他表示,自己是从一些专家教授所著的古墓葬书籍中和文章中摘抄出精华,记在笔记本上以供随时复习。之所以要记下来,他认为这些关于古墓的知识,“专家说得很对”。
刘飞对盗墓故事怀有浓厚的兴趣,一直想找一个能够检验的地方,希望亲身参与盗墓。2020年夏秋之交,刘飞在太原打工时,遇到一个自称会盗掘古墓的人,两人结识之后,对方骗吃骗喝,并未真的去盗墓。但是善于“学习”的刘飞还是从对方身上了解到一个名叫李娃的人,并得知了对方的手机号。而李娃才是一个真的会盗掘古墓的人。
三四个月之后,刘飞电话联系上了李娃,告知对方自己想参与盗掘古墓,只要有盗墓的机会,一定要一起去干。“挣不挣钱不要紧,我没有盗墓技术,但是吃苦卖力气没有问题。”刘飞说。
警方后来查明,李娃真名叫李志红,此前就因犯盗掘古墓葬罪于2014年6月被山西左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半。
对海淀一山上“古墓”下手
刘飞认为,自己学了盗墓知识,而李娃会探墓,两人完全可以合作,大干一场。
与此同时,一名外号“鸽子”的男子也联系上了李娃。“他说北京海淀的一座山上有古墓,想让我来看一下从哪儿挖合适……”李娃说。
原来,“鸽子”在之前和一名姓何的男子到北京海淀的一座山上,曾经尝试寻找古墓的踪迹,最终两块不起眼的残石引起了他们的注意,残石上带有雕饰。凭借这一特征,“鸽子”认为这是清代官宦人家的墓地。
李娃认为,这里既然有古代遗迹,200米外还有山体,符合他对古墓的判断。他将喜欢写盗墓笔记的刘飞叫了过来,并称路费自理,来北京只是试一试。
得知干大买卖的机会终于来了,刘飞毫不犹豫地从老家赶了过来。
盗墓贼们就这样聚到了一起,形成了一个有组织的团伙。而莲花底座墓地就这样成为了他们的挖掘目标。
护林员加入盗墓团伙
2021年春节前的一个月,李娃和“鸽子”等人会合并商议之后,选好切入点,就在树林旁边开始挖掘,并向团伙成员要求,不知道的不要乱问,只去干活就行,如果挖出宝贝,大家见者有份,可以平分。
其间,参与此案的另外一名“关键人物”进入大家的视野,他就是附近林场的一名护林员——李晨。
李晨和其中一名盗墓贼聊天时,对方讲述了盗墓事宜,并问墓葬所在地是否为他所巡护的辖区。李晨也曾实地查看,确定并非自己单位的辖区。
为了做好伪装,李晨向盗墓团伙提供了护林员的服装和单位使用的对讲机,从此他也正式卷入进来。穿上护林员衣服和使用护林员的对讲机,就是在遇到有人查问时,可以说是护林员在巡逻作业。“答应可以给一些好处费,我就把这些东西借给他们了。”李晨说。
为了更好地完成盗墓“工作”,几名盗墓贼又找来4名参与者,13人组成的团伙一起凑钱交给“鸽子”集中支配,用来购买铁锹等设备。就这样,趁着黑夜时分,有人遥控指挥,有人提供服装,有人充当司机,有人在路边望风,有人拿着工具开挖,众人心照不宣,开始了盗掘古墓。
“我加入时没有交钱,我就说愿意多干点活进行弥补。”刘飞交代。
每天晚上8点左右,几人吃过晚饭后,就从出租屋出发,携带工具,前往挖掘地点,一直干到凌晨4点左右收工。盗墓并非他们设想的那样容易,由于地面土质很硬,刚开始每天只能挖出30厘米的深度,进度很慢。忙活20多天,这帮盗墓贼只挖出了11米的深坑。
警方接到线索展开调查 13人终被一网打尽
由于此时已到年关,几人只好收工过年,等待春节之后再横向挖掘。而此时,警方已经接到相关线索,对此悄悄展开调查。
正月十一前后,盗墓者横向挖掘大约4米之后,被警方一举擒获。事后,团伙成员交代,其实大家都不清楚什么时间能够接近墓室,也不确定能不能够盗掘成功。
据相关专业人士判断,13人组成的盗墓团伙所挖的盗洞并未打在古墓或者古代遗迹上面,没有对古墓葬造成危害。
公诉机关指控,李某等13人参与盗掘具有历史价值的古墓葬,应当以盗掘古墓葬罪追究刑事责任,但属于犯罪未遂,在量刑时可以从轻处罚。
庭审中,各被告人对起诉的罪名和事实没有异议,均认罪认罚。经审理,海淀法院对两名主谋“鸽子”和李娃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其余11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5个月到有期徒刑1年。
宣判后,被告人未上诉,判决现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