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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钦州男子肇事致人死亡后伪造现场 涉嫌妨害作证罪被刑拘

更新于 2021-01-09   | 浏览次数 538

据广西钦州公安交警1月7日通报,2020年12月25日上午6时58分许,钦州交警二大队接到市局110指令称:钦南区那彭镇彭兴路发生一起特殊结构货车与二轮摩托车相碰撞的交通事故。

事故导致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受伤严重,在事发后被送往那彭镇卫生院抢救,二轮摩托车严重受损,货车车头左侧有碰撞痕迹。

民警在现场对货车驾驶人李某进行询问,李某称其为正常直行,摩托车突然驶过其行驶的车道,李某避让不及就与摩托车发生了碰撞。

但是,民警在现场勘察时发现,摩托车倒地的位置和痕迹存在疑点,与李某所述不符。

办案民警随即通过现场走访和调取监控了解到了事发经过:事故并非李某所说的摩托车驶过对向车道与其发生碰撞,而是李某所驾驶的特殊结构货车在进行垃圾回收作业时,为了方便其他两名同事将两边垃圾桶的垃圾进行回收,李某驾车一直沿道路中间(占道)行驶。

在证据面前,李某对其伪造现场的事实也供认不讳。

经过进一步调查得知,李某之前有过两次犯罪被判刑,刑期将近十年,2019年才刑满释放。李某在事发后害怕被再次获刑,便自作聪明叫上同行的两名同事一起将车辆、摩托车碎片及伤员进行移动,伪造成因对方车辆越线才发生事故的假象。

一波三折过后,事故真相水落石出,但不幸的是,民警从医院了解到,摩托车驾驶人张某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李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和妨害作证罪,与其同行两名同事丁某及陈某因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三人均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张月朦 实习生 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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