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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租赁企业不得欺瞒诱导租客使用租金贷

更新于 2020-09-09   | 浏览次数 469

#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租赁企业不得欺瞒诱导租客使用租金贷#

为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9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就《住房租赁条例(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共计八章66条,并明确加强对租赁机构的监管、强化突出对租赁企业扶持措施以及加大对承租人权益的保障等内容。

《征求意见稿》指出,制定住房租赁条例是为了规范住房租赁活动,维护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构建稳定的住房租赁关系,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征求意见稿》提出,出租人出租住房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出租的住房符合建筑、消防等方面的标准和要求,并具备供水、供电等必要的生活条件。

同时,出租住房的室内装修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不得危及承租人的人身健康。

此外,禁止将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消防安全要求或者室内装修国家有关标准的住房以及其他依法不得出租的住房出租。

对于住房租赁企业而言,《征求意见稿》明确,住房租赁企业等市场主体在从事住房租赁有关经营活动时,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的有关规定,禁止哄抬租金、捆绑消费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同时,住房租赁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包括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住房租赁的重要信息;以隐瞒、欺诈、胁迫、捆绑销售等不正当手段,诱骗或者迫使当事人接受服务;违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利用承租人或者房屋权利人名义套取信贷资金;克扣或者延迟返还租金押金;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客户信息;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征求意见稿》提出,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以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金贷款,不得在住房租赁合同中包含租金贷款相关内容。商业银行发放住房租金贷款,应当以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为依据,贷款期限不得超过住房租赁合同期限。

意见稿还提到,国家鼓励住房租赁企业与承租人签订租赁期限为3年以上的住房租赁合同。

点评:租赁市场调控愈加迫切。

#北京:集体土地建租赁住房可获资金补助,集体宿舍5万元/间#

9月7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发布《北京市发布租赁市场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为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安排专项资金,资金主要用于多渠道筹集租赁住房房源,支持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改建租赁型职工集体宿舍;加强和完善住房租赁信息、数据和管理等。

为多渠道筹集租赁房源,《办法》规定集体土地建设租赁住房可获得资金补助,标准为成套住房4.5万元/套,非成套住房3万元/间,集体宿舍5万元/间(使用面积20平方米以上,居住人数4至8人)。

同时,改建租赁住房也可获得专项资金的补助,标准为使用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1万元/间、使用面积15平方米及以上的2万元/间。

为确保租赁价格的稳定,获得补助的项目均需承诺首期租金不得高于或变相高于周边同类房屋的均价,3年内租金等费用的涨幅符合相关限制条件,3年后租金涨幅不得超过周边同类房屋租金的平均涨幅。

《办法》还规定了专项资金申请和审核的流程。企业向项目所在区住建(房管)部门提出申请,区住建(房管)部门应会同区财政部门对项目进行实地踏勘、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在区住建(房管)部门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出具审核意见并报告区政府,并须在区政府审议同意后10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点评:惠民利民。

市 场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摸排方案印发 重点整治强占多占等#9月8日,自然资源部官微发布消息称,近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印发《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工作方案》,明确通过开展摸排工作,摸清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底数,建立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工作台账,重点整治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用耕地建房行为,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据悉,本次摸排对象为全国范围内2013年以来各类占用耕地建设的没有合法合规用地手续的房屋,之前个别或部分已经建设但与2013年以来违法违规建房行为有整体关联性的房屋,要一并摸排。

企 业

#融信首单CMBS发行22亿元 标的资产为世欧商业广场#据市场消息,9月7日,由融信集团作为原始权益人的“交银施罗德-世欧商业广场资产支持计划”已于近日成功发行,发行规模22亿元,据悉该产品为融信集团的首单CMBS项目。据了解,该CMBS项目由交银施罗德资管作为管理人/销售机构,相关参与机构还有光大信托、国策资产评估、中诚信国际、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中兴财光华等。项目发行规模22亿元,其中优先级21亿元,获中诚信国际AAA评级,次级1亿元。增信措施包括结构化分层、超额现金流覆盖、标的资产抵押、应收账款质押、股权质押、融信(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AAA)担任差额支付承诺人/赎回承诺人、信用触发机制等。

#万达商管45亿元公司债票面利率确定为5.58%#9月8日,大连万达商业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披露2020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的票面利率。据了解,上述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45亿元(含45亿元),期限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公告,该债券最终确定票面利率为5.58%。据此前报道,该笔债券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宝龙实业拟发3亿超短期融资券 用于偿还到期债券本金#上清所9月8日披露,上海宝龙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募集2020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其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为中金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交通银行。据募集说明书,宝龙实业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金额为3亿元,发行期限270天,无担保,票面利率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最终确定,于2020年9月9日发行,拟全部用于发行人偿还“19宝龙SCP005”债券到期本金。其中,“19宝龙SCP005”债券规模为3亿元,利率为6.20%,将于2020年9月14日到期。截至目前,发行人待偿还直接债务融资工具余额为33亿元,包括中期票据25亿元、超短期融资券8亿元。另有公司债94.39亿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26.60亿元。

土 地

#莞民投6.2亿、溢价50.24%夺东莞茶山商住地 楼面价创新高#9月8日,东莞茶山镇横江村出让1宗34亩商住地,起价4.1亿元。最终由东莞民投产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莞民投)以总价6.2亿元、溢价率50.24%竞得,楼面价约15175元/平方米,扣除配建(4084平方米)折合可售楼面价约16861元/平方米,创下茶山地价新纪录。据悉,该宗地块获11家房企竞拍,共经过70轮竞价后进入终次报价。据了解,该宗编号2020WR031地块,宗地面积22686.58平方米,容积率≤1.8,建筑面积≤40835.84平方米,须无偿配建宗地总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的10%(即不少于总计容建筑面积4084平方米)作为安居房,商业建面不得超过计容建面的5%。

#中海6.77亿夺无锡江阴宅地 楼面价15602元/平创区域新高#9月8日,在72轮竞价后,深圳市海嘉投资有限公司(中海)以6.77亿元竞得无锡江阴一宗宅地,楼面价15602元/平方米,溢价率56.02%。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新成交的地块也创江阴区域最高楼面价纪录,该地块共吸引了21家房企角逐,有消息称碧桂园、中锐、彰泰、中梁、三盛、中南置地、阳光城、保利等均有参与。据了解,该地块为澄地2020-C-25号地块(原征存中学82号地块),地块位于江阴市澄江街道中山南路东、环城南路南、观风路西、许嘉路北侧,土地面积24098平方米(约36.15亩),容积率1.5-1.8,性质为住宅用地。

#广州24.28亿挂牌3宗地 总建筑面积37万平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披露,9月7日,从化、花都、天河分别挂牌1宗地,3宗地总出让面积约18.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17万平方米,总起价24.28亿元,预计10月15日出让。据了解,其中位于从化区的江埔街迎宾大道北侧地块,为二类居住用地(R2),宗地面积126136.1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103,529.9平方米),容积率≤2.8,计容建面≤289883.72平方米。该地块曾于今年4月挂牌,后遭流拍,此次重新挂牌起拍价不变,为18.78亿元,楼面起价6480元/平方米。地块采用“竞地价+企业自持商品住房面积+摇号”的竞价方式,最高限制地价为24.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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