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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再傻傻分不清:微信红包并非转账,认定赠与无需返还

更新于 2024-01-22   | 浏览次数 987

微信红包和微信转账,都是通过微信进行资金转移的方式,但在法律性质上有着本质的区别。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及微信红包和微信转账的借款纠纷案件,认定微信红包属于赠与性质,无需返还;而微信转账则属于借款性质,应予返还。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关于微信红包和转账的纠纷案件。原告刘女士通过微信认识了被告周先生,两人成为朋友后,周先生多次以经济困难为由向刘女士借款。刘女士通过发红包和转账的方式先后借给周先生15669元。然而,周先生一直未归还借款。法院审理认为,微信红包属于赠与性质,而微信转账则属于借款性质。对于刘女士通过微信红包赠与的2769元,周先生无需返还。但对于刘女士通过微信转账借出的12900元,周先生应予以归还。使用微信进行资金交易时,我们应当明确交易的性质是赠与还是借款,以避免类似的纠纷发生。

周先生无法提供证据证明刘女士有过赠与的意思表示。考虑到周先生曾向刘女士借款还贷等情况,法院最终判定微信红包无需返还,而微信转账则需要返还。


法官表示,微信红包和微信转账虽然都是通过微信软件操作付款,但它们的法律性质并不相同。微信红包是微信社交功能的一种体现,通常被视为一种赠与行为,并且微信红包设置的金额上限为200元,根据我国的民间习俗给付红包,在通常情况下,意味着自愿赠与,无需返还。而微信转账则不具备赠与之义,其仅是微信软件设置的付款功能,是社会主体之间常用的付款方式之一。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谨慎使用微信红包和微信转账功能,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和风险。如果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以便得到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建议。

而平时我们通过微信红包或微信转账的方式向他人借款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 
明确借款意图:在进行微信红包或微信转账之前,确保与对方明确沟通借款的意图和金额。最好通过文字或语音消息进行确认,以避免误解或争议。
2. 
记录借款信息:在进行借款交易时,记录相关的借款信息,包括借款金额、借款日期、还款日期等。可以通过聊天记录或备注来记录这些信息,以便日后查询和证明。
3. 
保留转账记录:无论是微信红包还是微信转账,都要保留好转账记录。这些记录可以作为借款的证据,以防发生纠纷时需要。
4. 
签订借款协议:如果借款金额较大或涉及到复杂的借款条款,建议双方签订正式的借款协议。借款协议可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借款行为,并提供法律保护。
5. 
注意还款方式和时间:与对方协商好还款方式和时间,并确保按照约定进行还款。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还款,应及时与对方沟通并取得同意。
6. 
避免频繁借款:频繁通过微信红包或微信转账进行借款可能会引起对方的疑虑或不信任。尽量保持借款行为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需要注意的是,微信红包和微信转账作为支付工具,其本身并不具备法律上的借款合同效力。因此,在进行借款交易时,建议尽量采取正式的借款方式,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和记录,以保障双方的权益。如果遇到纠纷或争议,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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