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3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通河县警方在该县凤山镇镇政府后院查处一个野生动物死尸藏匿点,现场查出多只花尾榛鸡、野猪等动物死尸。此案中,警方抓获的四人均已被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将于30日报检察院批捕。
28日,有微信公众号文章介绍,通河县警方23日在凤山镇镇政府食堂和车库中查获多只野生动物死尸。
29日下午,通河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石姓队长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该队23日接到当地野生动物保护志愿者报警后,民警出警处理,在凤山镇镇政府后院的食堂和车库中查获多只花尾榛鸡、熊掌、熊胆、野猪及大量林蛙。
民警现场抓获聂某武等三人,其中两人非法出售野生动物,另一人非法捕猎。聂某武在附近经营一家山货店。
25日,民警又抓获与此案相关的另一名非法捕猎人员。目前,四名嫌疑人均已被刑事拘留,公安机关将于30日报检察院批捕。
石姓队长介绍,聂某武确实在凤山镇镇政府后院藏匿野生动物尸体,但经询问政府工作人员得知,该后院已经外包给聂某武多年,“他们已好多年没有管理后院了”。
“审问过程中,聂某武也承认自己的行为和镇政府无关。”石队长表示,对于此案件,该队仍需继续调查“聂某武的上家,追查谁卖给他(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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