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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中小企业发展找到制度设计“最优解”

更新于 2020-12-08   | 浏览次数 521

引子: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力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等17个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完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基础性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小企业财税支持制度、坚持和完善中小企业融资促进制度等7方面25条具体措施。本期思与辨就该问题进行讨论。

主持人:赵 鑫

嘉 宾:匡贤明(中国<海南>改革发展

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

李长安(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

管理学院教授、博导)

张敬伟(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

研究院客座研究员)

表明决策层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政策开始更加注重基础性、机制性和协同性

主持人:与以往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相比,本次《意见》更加注重制度层面的建设,在顶层设计上对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政策助力,这意味着什么?从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看,这一举措释放出哪些信号?

匡贤明:我国不乏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但这些政策政出多门,甚至出现政策冲突的现象,政策协同性受到影响。本次《意见》注重制度层面的建设,突出特点是关注制度集成创新。第一,它是17个部门协同制定的,涉企部门大都包括在内。由此可以有效规避政策冲突的现象。第二,它注重基础制度建设,重点解决基础性、结构性的问题,既治标更治本。第三,更加注重政策与体制机制的结合。比如,在金融政策上,不仅强调信贷支持,而且强调信贷传导机制。只有与体制机制结合起来,政策才具有可持续性。以上三个方面,表明决策层对中小企业的支持政策开始更加注重基础性、机制性和协同性。

李长安:此次疫情对中小企业产生了严重冲击。在我国1.2亿户市场主体中,有3000多万中小企业、8000多万个体工商户。“六保”任务中“保市场主体”的关键就是保中小企业生存与发展。可以说,保住了中小企业,就稳住了就业,就保住了我国经济的源头活水。与以往的支持政策相比,此次《意见》首次提出了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这个重大课题,强调从制度层面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和帮助,这就从更高的高度和更深的程度上,突出了在新形势下大力发展中小企业的战略意义。同时,也有利于对过去各种针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帮扶政策进行梳理,以便形成更加健全、更加有效的帮扶政策体系。

张敬伟:《意见》是对中小企业支持政策的系统升级。支持中小企业,从中央到地方近年来出台了很多政策,重点聚焦于减税降费、降低融资成本和降低制度成本等。但相关支持政策具有碎片化、补丁化的应急特点,不成体系和系统。《意见》连点带面、优化整合,将应急救济的支持政策升华为制度体系,这既有利于对中小企业市场难题的一揽子解决,从更深层次讲,意味着决策层对中小企业市场地位和作用的认同。

需要注意的是,《意见》致力于搭建一个制度体系,既对接中小企业促进法,又连接《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更将疫情防控以来的财税、金融、社保等一系列阶段性惠企帮扶政策衔接起来,给中小企业提供了长效的制度支持。这对中小企业而言,不仅增加了来自制度层面的市场确定性,也强化了其抗击市场风险的能力,消除了所谓“国进民退”的市场误解和焦虑。

将健全中小企业应急救援救济机制固化下来,给企业吃了定心丸

主持人:《意见》将为中小企业带来哪些利好?

李长安:《意见》既提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突出问题的具体措施,又对加大财税支持、优化服务体系、保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制度设计,可以说是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全面利好。具体来说,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强调要减少监管事项,简化办事流程,推广全程网上办、引导帮办,全面推行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改革等;在财政支持方面,除了进一步减税降费外,还特别提出了加大政府采购的力度;在金融支持方面,针对不少中小企业普遍反映的融资难问题,《意见》指出强化小微企业金融差异化监管激励机制,并首次特别提出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探索建立授信尽职免责负面清单制度。

张敬伟:一是有助于破解融资难融资贵难题。此前出台的一些货币政策虽定向于中小企业,但未取得预期效果,这既有中小企业自身问题,也有银行考核方面的难题。前者表现为中小企业抗风险能力差,有些存在信用问题,导致银行不愿贷款给中小企业。后者表现为银行贷款实施终审追责,银行担忧中小企业贷款出现呆账坏账。《意见》首次提出建立授信尽职免责负面清单制度,让尽职履责的信贷人员可以免责,打消了银行向中小企业贷款的顾虑,将从制度层面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沉疴痼疾。二是提升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让中小企业享受政府采购红利。三是健全中小企业应急救援救济机制,帮助中小企业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等不可抗力事件。疫情发生以来,国家给予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发挥了实效,避免了中小企业大规模破产,保住了市场良性循环,《意见》将健全中小企业应急救援救济机制固化下来,给企业吃了定心丸。

匡贤明:如果《意见》能够有效落实,中小企业可以享受以下几方面的利好:一是制度性利好。对中小企业的支持上升到顶层设计层面,通过部门统筹,形成集成性的体制创新,使得中小企业发展问题、尤其是跨部门的问题,可以得到体制机制层面的解决。二是政策针对性更强。《意见》所提出的政策,都是针对中小企业经营过程中的真问题,政策精准性更强。比如,在融资促进制度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发展便利续贷业务和信用贷款,增加小微企业首贷、中长期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在财税支持方面,提出建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公司制母基金。三是环境利好。《意见》更加注重营造中小企业发展的优质环境。在这一环境下,中小企业自身实力可以得到进一步增强。

《意见》致力于建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主持人:《意见》还有哪些亮点值得关注?

张敬伟:《意见》是我国多年来破解中小企业发展难题的经验总结,也是支持中小企业因应疫情的成功范本。其最大的亮点在于《意见》提供了制度化的解决方案,而非打补丁式的个案处理。17个部门协同解决中小企业发展难题,既显示出中央支持中小企业的决心、耐心和关心,也为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了系统化的制度支持,为中小企业解除了后顾之忧,也是我国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的现实举措。

《意见》需要落实到位才能让好制度变为现实红利。因此,17个部门要协调做好政策宣传,各级政府和各职能部门在执行中不打折扣,让中小企业切实享受到制度红利。

匡贤明:一是鼓励中小企业参与新经济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应用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以及新材料技术、智能绿色服务制造技术、先进高效生物技术等,提高中小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二是高度重视中小企业的统计。《意见》提出,完善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和发布制度。包括中小企业统计监测制度、中小企业融资状况调查统计制度、研究编制中小企业发展指数。三是强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组织保障。《意见》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必须建立健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李长安:此次《意见》致力于建立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这是对过去碎片化、短效性帮扶政策的一大突破。《意见》从完善和优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合法权益保护制度到强化组织领导制度等方面提出一系列要求,着重从推动建立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上发力。比如在建立和健全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制度方面,提出构建保护中小企业及企业家合法财产权制度,健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中小企业维权救济制度。在强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组织领导方面,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必须建立健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府领导担任组长,强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队伍建设。可以相信,在这些强有力的制度支持下,我国的中小企业将走上更加健康的发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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