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深交所在中国证监会领导下,牢牢把握建设中国特色现代资本市场的使命任务,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全局和实体经济发展,着力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努力实现“三稳三进”,全力维护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服务企业直接融资
深交所聚焦服务国家重点发展战略,持续深化巩固多元包容的深市市场体系,为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的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一方面,深市主板恢复IPO融资功能后更好发挥板块作用。2022年,深市主板新增上市公司40家,IPO融资318.81亿元。合并后的深市主板已汇聚行业规模龙头企业超过130家,科技龙头企业近50家,是市场化蓝筹企业和细分行业冠军聚集地。
另一方面,创业板注册制改革成效持续巩固。2022年,深市创业板新增上市公司150家,IPO融资1796.37亿元,上市公司数量达到1232家,总市值超11万亿元,在先进制造、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优势凸显,九大战略新兴产业公司合计市值占比超过70%,“优创新、高成长”特色更加鲜明。
2022年,深市上市公司累计实施完成再融资235单,融资金额3322.89亿元,久吾高科等21家创业板公司通过“小额快速”机制高效解决资金需求。深市公司累计实施完成重大资产重组43单,交易金额1611.32亿元。
提升一线监管效能
按照“抓两头、带中间”的思路,深交所在2022年深入贯彻落实分类监管、科学监管、精准监管、科技监管的理念要求,提升监管精准度和有效性。
一方面,深交所抓好头部公司监管。建立头部公司档案卡,对头部公司做到“心中有数,应对有序”,强化“头雁”引领示范作用。另一方面,深交所聚焦风险公司监管。定期摸排上市公司风险,强化股债基联动监管,密切关注重点机构及大型企业风险情况,防止风险相互传导。
深交所在2022年全面修订并从严设置纪律处分实施标准。区分财务造假和一般的会计差错更正行为,提高财务造假纪律处分的时效性。将指使造假的控股股东、实控人、未勤勉尽责的中介机构纳入处分范围,“零容忍”惩治财务造假。2022年对上市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作出纪律处分决定书254份,对135家次公司、887人次责任人员予以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处分。
深交所严抓年报会计监管,突出财务信息审查,聚焦财务造假、占用担保等重点问题。2022年,推动深市上市公司累计解决资金占用346.71亿元、解除违规担保192.81亿元。坚决落实“零容忍”要求,严厉打击财务造假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对18单财务造假案件、43单占用担保案件进行纪律处分。加大“首恶”打击力度,2022年,深交所公开谴责219人次,公开认定35人次不适合担任董监高,公开认定人数同比增长84%。
探索高质量发展路径
关于下一步工作,深交所表示,将以深入推进实施新一轮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计划为主线,通过“三个增强、三个塑造”探索高质量发展路径,用制度的高质量、监管的高质量、服务的高质量推动上市公司发展的高质量。
一是增强制度的适应性,塑造多元包容的创新支持市场机制。落实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相关工作,突出主板蓝筹市场特色,增强对科技创新企业的包容度。持续优化以上市规则为核心、自律监管指引为主干、自律监管指南为补充的自律监管规则体系,提升自律监管规则体系的科学性。探索建立分层次、差异化的信息披露制度,研究制定特定行业信息披露指引,提升规则在新形势下的适应性。研究进一步优化并购重组再融资机制,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贯通融合。稳妥推进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扩大实施,持续推动上市公司赴境外发行GDR。
二是增强监管的有效性,塑造精准高效的上市公司监管体系。聚焦监管主责主业,深入推进监管转型,严格落实资本市场风险预防预警处置问责制度,提升监管系统性时效性。落实分类监管要求,抓好头部公司监管和风险问题处置,构建风险综合防范化解体系。夯实公司治理基础,提升公司治理内生动力,健全公司治理监管规则,完善公司治理内部机制,提高各类主体的公司治理参与度,推动解决承诺不履行、滥用表决权委托等突出问题。紧盯“关键少数”,加大对“首恶”的惩戒力度,严厉打击财务造假、占用担保等恶性违法违规行为。畅通多元化退市渠道,坚持推动风险出清。强化科技监管,构建“人工+科技+平台”深度融合的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
三是增强服务的协同性,塑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良性市场生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建设全链条、全过程的上市公司服务体系,支持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压实中介机构责任,督促各方归位尽责。加强与地方政府等各方协调,不断推动优化政策环境和生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