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证监会官网披露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ST宜康(SZ000150,股价1.47元,市值12.90亿元)控股股东宜华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华集团)和实控人刘绍喜操纵上市公司股价的详情浮出了水面。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宜华集团和深圳市前海安天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天诚)等当事人共控制132个涉案账户,在2017年7月20日至2019年3月15日期间,实施了操纵“宜华健康(即*ST宜康)”股价的行为。不过,上述操纵行为却导致宜华集团、安天诚亏损8.17亿元。对于上述违法行为,证监会决定对宜华集团和刘绍喜分别处以225万元、60万元罚款。
与此同时,相关方操纵股价的手法也一并曝光。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宜华集团等的主要操纵手法,包括连续交易、对倒交易和拉抬行为。例如,账户组对倒交易“宜华健康”的情形在操纵各阶段均有出现,在403个交易日中有115个交易日存在对倒行为,对倒量占市场总成交量超过10%的有38个交易日。
控股股东和私募操纵股价
*ST宜康正处于退市边缘。根据其2021年年报,公司2021年经审计的净资产为-4.11亿元,且审计机构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也从2022年5月6日起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此外,2019年至2021年,公司三年间累计亏损约29亿元。
*ST宜康曾在2021年2月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宜华集团和实控人刘绍喜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未按规定披露持股变动信息,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根据证监会近日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宜华集团和私募机构安天诚等当事人控制132个涉案账户,在2017年7月20日至2019年3月15日期间,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采用盘中连续交易、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等方式交易“宜华健康”,影响该股票交易价格及成交量,主观操纵市场的意图明显。
据悉,宜华集团等操纵行为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建仓阶段,2017年7月20日至2018年10月15日,宜华集团与浙商产融等投资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利用投资机构开立信托和法人账户,持续买入“宜华健康”股票,吸筹建仓。该期间账户组买入“宜华健康”6542万股,买入成交金额17.84亿元。
第二阶段为护盘情况,2018年10月16日至2019年2月11日,账户组连续交易、大量对倒,试图维持股价,该期间账户组买入“宜华健康”3.24亿股,买入成交金额45.52亿元。第三阶段为卖出股票,2019年2月12日至2019年3月15日,账户组卖出7726万股,卖出成交金额8.44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2017年7月至2018年1月,*ST宜康股价曾有过一波上涨,不过此后股价连连下跌。截至2022年9月22日收盘,*ST宜康股价报收1.47元/股,当天跌幅为2.65%。
罚单曝光其主要操纵手法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宜华集团等操作股价的主要操纵手法包括连续交易、对倒交易和拉抬行为。
例如,账户组对倒交易“宜华健康”的情形在操纵各阶段均有出现,在403个交易日中有115个交易日存在对倒行为,对倒量占市场总成交量超过10%的有38个交易日,超过20%的有15个交易日,超过30%的有8个交易日,超过40%的有1个交易日。2018年1月30日,账户组对倒量占比市场总成交量达到最高值41%。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操纵股价的行为并未盈利,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宜华集团、安天诚实施操纵行为亏损8.17亿元。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证监会决定责令宜华集团、安天诚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并对宜华集团处以225万元罚款,对安天诚处以75万元罚款。此外,宜华集团董事长刘绍喜、安天诚总经理史利兴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证监会对其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60万元罚款。
刘绍喜还牵涉已经退市的宜华生活财务造假案。根据通报,2016年至2019年,宜华生活实控人刘绍喜利用其控制地位,指使宜华生活通过虚构销售业务等方式,累计虚增收入71亿元,累计虚增利润28亿元。2021年10月,证监会对宜华生活财务造假案作出处罚,刘绍喜本人被处以930万元的罚款,并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9月22日上午,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试图采访*ST宜康,拨打公司证券部电话,但未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