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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洞县“红包门”:为什么人们会力挺医生收红包

更新于 2019-10-01   | 浏览次数 1244

文 | 刘文昭

最近,“洪洞县里无好人”又被网友唱响。原来是山西省洪洞县人民医院发生了一起“红包门”。视频中,医生在手术室里收了患者家属厚厚一沓现金,就在网友大骂医生无德之时,事情有了后续——

患者韩某患脑梗就医,经她同意院方请北京的专家给她做手术,收的1万元是给专家的劳务费。目前,帮收钱转交的医生已停职。舆论瞬间反转,绝大多数网友站在了医生一边。

举报,打破了医生“飞刀”三方共赢的和谐

演员为捞外快,外出走穴,公众早就见怪不怪;医生为赚钱,抽空去外地做手术的“飞刀”行为,不少人还不熟悉。

但在业内,医生“飞刀”早已是公开的秘密。丁香园的调查显示,55%的受访医生认为“所在医院医生走穴现象普遍”,近三成医生表示“本人曾走穴”。

洪洞县人民医院“红包门”

“飞刀”如此普遍,是因为这是一个患者、基层医院和医生三方共赢的好事。

对患者来说,知名专家到家门口做手术,不用再去北上广的大医院排队挂号,还省了路费住宿费,报销比例也更高,当然非常划算。

对基层医院来说,专家来“飞刀”,本地医生能学习提高技艺,医院也能借专家提升知名度,吸引患者,医院的收入也会增加。

“飞刀”医生本人,一台手术1万,多来几台,不仅报酬丰厚,还帮了基层医院,建立了人脉。

双赢本来不易,但这件事竟然是三赢,还缓解了医疗资源不均,网友当然支持。痛骂偷拍者,则是担心这种和谐的局面被行政部门一禁了之,各方受损。

正如网友所说,“投诉“飞刀”医生的XX,不但让涉事医生如坠深渊,更封住了许多挣扎在底层的患者们明天的生存之门。”

更该深究的是,为何多点执业开展多年,医生依然选择违规“飞刀”

中国医生去别的医院看病,也不是没有合规的办法。目前,官方认可的主要是院外会诊和多点执业,“飞刀”则属违规行为。

医生“飞刀”,违反的是《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按照规定,邀请医疗机构支付的会诊费用,应该统一支付给会诊医疗机构,不得支付给会诊医师本人;医师在外出会诊时不得收受或者索要患者及其家属的钱物,不得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医疗法律的张永泉律师还表示,未在目标医院登记备案多点执业,构成非法行医。

为啥医生不走官方通道,非要冒险“飞刀”?很简单,搞多点执业太麻烦。据八点健闻报道,虽然中国自2009年开始“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但截至2011年的《征求意见稿》,对医生多点执业的探索,当时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主旨是,限制大于放开,约束大于推动。

这从“医生欲多点执业,其原单位和多点执业的另两个医疗机构之间,须签订相关协议;须经原单位批准,医师方可受聘其他医疗机构;医生须在原单位完成诊疗任务,并不担任行政职务……”等繁复的规定,就可看出端倪。

结果是多点执业口号响亮,却步履艰难。以江苏为例,2011年江苏省推行试点,但直到2013年,全省仅432名医师注册多点执业资格,其中申请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的只有87人。

此后紧箍咒渐松,2017年国家卫计委发布《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医师确定一家医院作为主要执业机构,并向该医院所在地的卫生主管部门申请注册,这意味多点执业只需备案即可。

虽然法律上的枷锁松了,但制度上的障碍犹在。在公办医院之中,医生对医院有很强的从属关系,而三甲医院的院长们才不愿意自己的名医多点执业呢!

问题林林总总:医生多点执业,总在外面工作,“自己的医院谁来管”?一个合格的医生需要培养多年,总是给别人干活,自己不是白培养了?患者认医生,如果患者跟着医生跑了,影响收入怎么办?

更让院长们担心的,是队伍不好带——“多点执业是明目张胆地把旗帜亮出来,这就意味着军心是动摇的,都是跟院长对着干。给人感觉,这个队伍散了,不好带了。”所以,院长们宁可容忍灰色“飞刀”,也不容忍多点执业。

如果医生执意多点执业,院方则可以在晋升、评级等方面卡医生的脖子。很多医生也就不想跟医院过不去了。

医生另一个愿意“飞刀”的原因,是钱。据丁香园报道,某省 2011 版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规定,本地院际会诊(三级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100元/次,外埠院际会诊(三级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150元/次。

正规外出诊疗,流程繁琐,挣得又少,“飞刀”一次挣几千几万,还自由,三岁小孩都知道该怎么选。

有关部门要有点担当,让多方获益的潜规则透明化,别再装糊涂

也许有人会说,既然三方获益,枷锁亦难除,要不就保持“民不举官不究”的状态?微博大V“地瓜熊老六”即声称,“这件事,从程序上讲患者是正义的,属于公知和白左强调的程序正义。但是,从道义上讲,患者的支架真的是把心弄歪了,坏了这个规矩……”

这种扣帽子式的评论,没有一点价值。要知道,三方共赢是理想状态,实际上,这种游走在灰色地带,全靠医生私德约束的潜规则行为,有时也会损害患者的利益,三方共赢并不总是发生。

且不说医德较差的“飞刀”医生,可能把患者导向和自己利益相关的黑心医院,宰上一笔。就是抱着治病救人心态的好医生,也可能因为术前评估不足,与当地医师缺乏配合,术后不能密切观察病情,无法及时处理等问题,酿成严重后果。

据报道,某三甲医院的眼科医生曾在长三角某地开“飞刀”,就因为当地医院在手术过程中消毒措施不到位,酿成大祸:这名医生主刀的10台手术,患者悉数出现感染,部分患者最终不得不摘除眼球。

难道碰到这种事也要患者闭紧嘴巴,不要“坏了规矩”?没有正当的“程序”,如果出了医疗事故,或发生医疗纠纷,“飞刀”医生和医院责权如何分清?患者和医者的权利又如何保障?

丁香园调查结果还显示,84%的受访医生支持“飞刀合法化”。其实合法化,无非就是管制松一点,标准明晰一点,自己可以光明正大的救死扶伤。

这时候就需要有关部门出手了。比如放松管制,让外出诊疗更方便些;协调医院和医生的利益冲突,厘定一个合理的收费标准问题,让医生愿意多点执业……

办好这事不简单,但在其位谋其政。相关部门也理应有点担当,借鉴国内外经验,让多方获益的潜规则尽快变成明规则。没事的时候,装糊涂;有事的时候,按律打板子,这活也太好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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