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商业银行托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加强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督管理,银保监会起草了《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招联首席研究员、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董希淼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办法》正式公布后,将有助于进一步明确商业银行托管业务范围和经营规范,更好发挥第三方独立托管机制作用,为“资管新规”制度体系添砖加瓦,进一步促进资产管理市场和资管业务健康发展。
《办法》共六章48条,其中,在商业银行托管业务内部管理方面提到,一是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二是强化托管业务独立性。要求商业银行将托管业务与其他业务实施有效隔离,包括人员岗位、物理场所、账户资金、业务数据和信息管理系统等方面。三是强化数据保护。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妥善保管托管业务的相关数据和客户信息。
在商业银行托管业务外部管理方面,《办法》要求,一是加强托管产品和外部机构的尽职调查和管理。二是强化风险隔离。商业银行托管其关联方产品的,应当严格实施信息披露,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不当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三是加强外部机构营销宣传管理。商业银行在对外合作过程中应当禁止产品管理人、产品销售机构等合作方借助托管银行品牌、声誉开展营销宣传。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办法》注重与各相关领域的现行托管规则保持衔接,共同形成对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的监管合力。
中国工商银行资产托管部有关负责人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办法》是我国首部适用于各类托管产品的监管法规,从托管业务的办理原则、机构准入、职责边界、管理要求、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规范,有利于托管行业的规范发展、托管业务的精细管理、托管风险的全面防控。工商银行将全面落实监管部署,遵守《办法》要求,在规范经营行为上做表率。
中国建设银行资产托管业务部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办法》的制定发布,有助于商业银行托管业务的规范化开展,将促进商业银行进一步加强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夯实托管业务风险管理基础,更好发挥第三方独立托管机制的作用,推动资产管理等相关行业迈向高质量发展。下一阶段,将根据政策要求,不断提升托管运营质效和客户服务水平,筑牢业务合规底线,全面提升托管业务风险防范能力,以扎实工作落实《办法》提出的各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