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昌俊
近日,家住云南昭通的吴女士反映,2018年,她所在的齐康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下称齐康合作社),向昭通市昭阳区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昭阳农投)免费领取了4025株苹果“烟富8号”苗木。然而,种植3年果树开始挂果时,农户们发现结出来的果子外形和口感欠佳,品种与“烟富8号”不符,只能低价销售。农户们表示,“这批苗木还有严重的病虫害情况,我们的投入功亏一篑,前后损失了百万元”。对此,双方在多方协调下就“问题苗木”的赔偿进行协商,但一年多过去赔偿金额仍未达成一致。
辛辛苦苦投入数年精力,最终种出来的苹果却发现“货不对板”,遭遇这样的事,任谁都应该得到一个公正的说法。此事中,果农是响应当地政府号召种植苹果树,且果苗又是合作社从当地农投公司所获取,现在却发生投入“打水漂”的情况,相关公司和涉及的关联方,显然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从各方所给出的信息来看,当地村民拿到的果苗的确不是真宗“烟富8号”,这在事实层面应该没什么争议。从协商结果来看,当地农投公司和供苗企业也愿意承担赔偿责任。但最大的问题在于,双方在赔偿金额上一直没有达成共识,拖延至今。
客观说,造成今天这样的局面,相信是果农以及农投公司、供苗企业都不愿意看到的。但是,既然问题已经出现,相关方面就应该努力最大程度上减少果农的损失。一方面,这类事情如果得不到妥善解决,可能伤及其他果农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此事也并非一般的商业纠纷,还涉及地方政府的公信力。鉴于这两个方面的利害关系,此事的处理,理当更稳妥。当地相关部门也有必要积极介入,敦促各方拿出合理的善后方案,尽早让果农和农民合作社能够得到应有赔偿。从积极的角度看,公平处理好这类“意外”问题,也无异于是最好的农民合作社推广广告,这可能比再多的政府号召、呼吁都来得更实际。
同时,此事的处理,除了做好对果农和合作社的赔偿工作,还有一个细节值得注意。作为当地农投公司集中采购的果苗,居然出现了“货不对板”的情况,到底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有关部门或需要予以严查。目前,媒体已求证发现,这批疑似假冒的“烟富8号”苗木,并非从正规公司采购。那么,中标的采购公司到底是被骗了,还是故意拿假货冒充正规苗木,这可能涉及商业欺诈。而作为招标方的当地农投公司,在招投标过程中又是否严格把关,相关程序是否合规,乃至于是否存在不当的利益勾连,同样需要一个明确的答案。
毫无疑问,此事的发生是一个非常现实的提醒:在发展农业产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过程中,如果某些环节存在纰漏,最终很可能造成极大的代价,不仅会坑了参与的农民,也会将地方政府的公信力拖下水。因此,对于一些环节和参与者可能存在的“歪心思”,必须要有足够的警惕和预防。在发生问题后,也应该一查到底,否则就极有可能造成破窗效应。
另外,此事或也再次反映出加快农业保险推广的必要性。现实中,农民遇到类似问题,在索赔和止损上往往容易陷入困境。如果能够引入农业保险机制,将大大降低相关风险。事实上,最近发布的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就明确提出要“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支农作用,优化‘保险+期货’”。这也是农业保险自2016年首次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后,连续8年被提及,足见推广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在大量的现实案例面前,希望农业保险体系能够加速完善,真正为农民撑起更坚固有力的保护网,让类似纠纷更少出现。(朱昌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