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王涵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进程中,农村金融机构该如何找准定位,加强同业合作,加大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呢?答案即是“合作”。
8月2日,在第二届长三角农村金融座谈会上,上海农商行与江苏、浙江和安徽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紫金农商行、江南农商行、张家港农商行、常熟农商行、昆山农商行等21家农商银行发布了《长三角农村金融机构合作宣言》,设立长三角农村金融机构公司金融业务专业委员会、金融市场业务专业委员会、贸易金融业务专业委员会在公司金融、零售金融、金融市场等领域共享资源,按下了合作的“快进键”。
上海农商银行行长顾建忠表示:“目前持续加大与长三角区域金融机构的合作力度。一年来,已开展同业业务合作的长三角地区金融机构达到25家,较去年增加6家,合计授信额度约350亿元,较去年增加约140亿元。”
作为农村金融机构,抓住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机遇能在哪些方面有所突破?上海农商行董事长徐力认为:“希望未来在长三角农村金融机构间实现产品服务、金融科技和人才的交流,争取在金融市场、国际业务、公司金融、资产管理、私人银行等领域拓展业务外延。”
据了解,配合长三角一体化工作部署,上海农商银行与长三角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同业融资、利率债分销和债券借贷等多品种的业务合作,实现投资策略、市场研判及风险预警信息的交流共享。